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是主管中国福彩网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江门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配合上级部门拟定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规划、目标任务;执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财务会计、统计制度,负责本市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存储、划拨、调剂管理工作。3、负责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核发、稽核、内部控制、档案管理等工作。4、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及经办服务网络的维护,负责本市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负责管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5、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经办工作。6、开展新型农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7、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宣传和培训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组织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8、承办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人员机构情况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编制37人,实有36人,离退休11人。
(三) 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社会保险发展计划:
1、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保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社保工作透明度,实现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常态化。
2、进一步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完善业务审批流程,提高社保审批事项的进驻率和办理深度,发挥网上办事大厅精简程序、提高效能的作用。
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保险管理体系,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家庭病床前期准备工作,减轻参保人医疗负担,保障人民群众享受方便、廉价、安全、高效、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
4、建议市政府完善社保公共服务体系,在各镇(街)设立社会保险服务所,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质量和水平。
5、贯彻落实各项便民惠民政策,确保各项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各项社保待遇及时调整发放。
2015年部门预算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认真遵循依法理财、积极稳妥、关注民生、厉行节约、综合预算的原则编制,加强项目支出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的预算公开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6922.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22.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692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922.6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5.55万元,占51.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10.05万元,占47.81%;住房保障支出47万元,占0.68%。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6922.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627.45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6295.1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专项支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包括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支出(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府扶持金)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6万元。
(一)201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二)2015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6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停车费、年审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万元,主要包括按有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对上级部门对我市社保工作的检查、各镇街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各市区学习交流的接待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减幅7.14%。其中: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万元,减幅11.11%。减少原因:主要考虑我市将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将会大幅减少,购置新的公务用车可能性少。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万元,与上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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