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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社保2019年降费新政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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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9年5月1日起,社保降费新政正式落地。仅2019年上半年,就已经实现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缴费政策均涉及调整。这一轮的降费对鹤山市内企业和职工有什么影响?是否影响养老金发放?今年鹤山社保还有哪些大变化?到2019年7月底止,鹤山社保局陆陆续续收到这些当前侨乡群众最关心的社保问题。为此,鹤山社保局特意作出新政策的新解答。

       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5月1日国务院提出的降费率是指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低至16%。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年底前,均维持用人单位低水平缴费费率13%不变,鹤山社保将一直紧跟广东社保的脚步走。

       二是,人社部表示,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不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大于支,累计结余约4.8万亿元。在确保发放的同时,国家还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2019年养老金继续上调,今年总体涨幅为5%,全国已有约1.18亿名退休人员受益。

       三是,今年鹤山社保还有这些新变化,自2019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并将阶段性降费政策执行至2021年4月30日;鹤山市自2019年7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率由0.8%下降至0.5%。这两项保险费率的下降目的是直接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对职工本人申领保险待遇没有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