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概况
1、名称: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结果公示
2、编号: HSYL027
3、内容:符合申请条件的药店按评估规则开展评估
4、作用:确定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5、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6、开始评估日期: 2021 年 03 月 24 日
7、结果公示日期: 2021 年 03 月 26日
8、公示结束日期: 2021 年 04 月 06日
二、评估专家评估意见
评估专家名单:叶绍欢、黄佩玲、施颖娴、吴莉俐
评估意见:
申请定点零售药店名称 | 评估得分 | 是否拟定为定点零售药店 |
江门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鹤山凤盈分店 | 78 | 是 |
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江门连锁有限公司鹤山新华城分店 | 73 | 是 |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大药房 | 80 | 是 |
鹤山市址山镇人民大药房 | 80 | 是 |
现将经评估专家组给出的评估意见和拟确定为定点零售药店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评估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0750-893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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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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