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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致鹤山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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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城乡居民:

       您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改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简称医保一档),2019年度参保缴费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19年度,中国福彩网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36元。

       二、缴费时间和方式

       2018年11月至12月为2019年度医保一档参保缴费时间。参保人应于缴费期内足额存款,保证医保费代扣成功。参保人逾期未成功缴费的,不享受待遇。参保人若需变更或停保的,应于今年1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以下简称人力资源保障服务所)申报变更或停保,否则按新社保年度缴费标准由银行代扣代缴。

       三、新参保人员参保办法

       1.集中参保时间:2018年11-12月。

       2.参保办理地点:户籍、居住地、学生就读、父(母)就业地所在的人力资源保障服务所。

       3.各类人员参保资料如下:

       ⑴本地户籍人员: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存折)。

       ⑵非本市户籍学生(含中职技校、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本人户口簿、父(母)银行卡(存折)、学校就读证明。

       ⑶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的学龄前子女:代办人身份证、本人户口簿、父(母)银行卡(存折)、父(母)在本市参保的证明。

       ⑷持有我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存折)、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起将持有我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纳入我市医保一档的参保对象范围。

       四、新生儿、就业转失业人员等城乡居民的中途参保办法

       1.新生儿(含本市参保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参保。可持出生证、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存折),到父亲或母亲户籍(就业)所在地人力资源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手续。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医保一档保费。

       ※新生儿出生后次月1日起3个月内参保(含在本市参保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参保的从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2.除新生儿、就业转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刑释人员、户籍新迁入人员和非本地户籍新入学或转学在校生、当年申领我市居住证的人员、未参保的困难居民以外的城乡居民,当年没有按规定期限缴费的,不能补缴,只能在下一年度参保缴费。符合中途参保的人员需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手续,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因缴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成功缴费的,从扣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五、医保一档待遇变化

       1.住院待遇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保险)由每人每年44万元增加至54万元。一档住院统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由55%提高至65%

       2.户籍在蓬江、江海或在蓬江、江海两区长期居住的,如需在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人民医院、五邑中医院住院诊疗的,需于诊疗前向市社保局办理蓬江、江海两区长期居住备案手续。

       3.在江门市外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到市社保局办理市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其在就医地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和起付标准按江门市同等医疗机构级别执行;其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特定病种门诊待遇,基金支付比例按江门市同等医疗机构级别执行。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住院和特定病种门诊待遇,基金支付比例按非定点医疗机构执行。

       4.在门诊定点机构就诊,基金支付比例为70%,累计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由180元提高至240元。当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不能结转下年度使用。

       5.特殊病种门诊一类(如慢性肾功能不全-需透析;恶性肿瘤-放疗、化疗期间等)继续按住院费用结算方式由基金按规定支付,不设起付标准;其他类别的病种继续按月实际报销限额支付,如血友病实际报销限额2500元/人/月。患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特定病种的,取较高病种月支付限额并增加60元。当月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均不能结转下月使用。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