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持有我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纳入2019年度医保一档的参保对象范围,缴费标准和户籍居民一样,并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
符合条件人员可凭身份证、银行卡(存折)、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到居住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手续。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36元,定点门诊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240元,住院待遇最高支付限额(含大病保险)每人每年54万元。参保缴费时间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止。
注意事项:居住证到期后将自动停保,自动停保当年若已缴费成功可按规定享受当年全年医保待遇;居住证到期的参保人若需继续参保的,应持新的有效居住证到居住地人力资源保障服务所按规定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鹤山市社保局社保关系股咨询电话:893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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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8798(沙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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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2121(雅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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