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鹤山市参保人:
为积极落实鹤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总体部署,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近期我市社保服务事项办理温馨提示如下:
一、提倡“网上办”。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选择延迟办理或“网上办”便捷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二、“网上办”便捷事项:
1.企业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可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快捷办理,全年可办,每间隔12个月办理一次即可。
2.申请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社保-失业保障”专区申领,失业待遇发放银行信息变更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社保-个人参保信息-失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专区申办。
3.企业职工养老待遇收入证明,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社保-社保凭证”专区申领。
4. 查询个人、单位社保缴费情况或打印相关缴费证明的、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http://wssb.jiangmen.cn/)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办理转移,省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可下载“掌上12333”APP办理。
5. 异地参保人员在本市参保及领取待遇情况协查,可以通过邮寄协查函的方式到我局办理;
6.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电话、粤医保、粤省事小程序办理。
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待遇申领等业务可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快捷办理。
三、进厅办理事项须知
如果您确需前往社保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必须按照鹤山市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场所码、健康码和行程码必查。经检测体温<37.3℃、健康码为绿码且正确佩戴口罩的人员方可进入服务大厅。
江门市外来(返)江人员必须凭粤康码绿码、行程卡、抵达江门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测温后进入服务大厅。
四、听从指挥,快办快结。进入大厅后,请按照咨询台引导员的指引到办事窗口办理业务。如该窗口正在为其他群众办理业务,请您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尽量减少人员接触。
五、即办即走,减少停留。为避免人员交叉感染,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尽快离开大厅,减少逗留时间。
六、相关股室咨询电话:
办公室:8933160
职工养老失业待遇股:8933188(职工养老保险)、8933187(职工失业保险)
社会保险关系股:8933180
职工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待遇股:8933190、8933166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股:8933190、893316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8933136
稽核内审股:8933199
广大市民群众,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维护良好的大厅办事秩序,如有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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