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鹤山市社保局“侨都之窗”政务服务一体机服务项目采用门户网站公开采购、综合评选的方式进行采购确定供应商,现向社会征集项目采购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侨都之窗”政务服务一体机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提供1 台“侨都之窗”政务服务一体机及软件安装调试服务;
(2)提供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包括系统的操作与使用、常见问题处理、基本维护知识等),并提供用户手册;
(3)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自助服务终端正常工作所需要的耗材,如纸张、彩色打印配置等;
(4)设备故障处理服务,自助服务终端出现故障时,派遣运维工程师到现场服务,如需更换设备,须在24小时内备件更换到位,保障自助服务终端正常运行,48小时内无法完成修复,则免费更换终端设备;
(5)设备巡检服务,每季度对自助服务终端各模块进行测试,确认各模块工作正常,必要时更换配件,巡检时要对终端进行除尘、调校和部件润滑;
(6)数据分析服务,提供自助服务终端可量化的使用情况的数据统计分析报告;
(7)系统升级服务,提供同步鹤山市“侨都之窗”自助服务平台系统升级服务。
(8)“侨都之窗”政务服务一体机所有权归项目提供方。
三、项目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的项目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硬件和软件设施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和使用费用,服务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服务期内设备维护保养、配件更换和正常工作所需要的耗材费用。
2、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自“侨都之窗”政务服务一体机调试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
四、资质要求
(一)竞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54000元人民币。项目费用包含硬件和软件设施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和使用费用,服务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服务期内设备维护保养、配件更换和正常工作所需要的耗材费用等所有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报价方式
(一)报价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项目报价表、项目服务方案、曾参与同类项目情况。(报价材料加盖公章,信封密封)
(二)递交(邮寄)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三)递交(邮寄)报价文件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8座138号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楼信息管理股。
七、采购结果选取
按照综合性评选方式,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综合考虑供应商同类项目经营业绩、资信情况与履约能力、服务团队、报价等条件;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采购结果将在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上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50-8933162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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