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广东省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送达公告(刘卓)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刘卓:

  我局于2023年8月11日对你作出《广东省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待遇追回决定书》(鹤社保追字〔2023〕004号),请你退回多领社会保险待遇人民币7453.28元。因我局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社保基金追回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送达公告(刘卓).pdf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