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37号文)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广东省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粤人社函〔2011〕4529号)精神,现将经初审合格人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10日止,公示时间7天。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来电或直接到我局社会保险关系股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750-8933180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起止时间 |
1 | 鹤山市小榄公榕园酒店 | 钟美萍 | 女 | 49 | 1993年05月至1995月07月(合共27个月) |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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