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人社局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落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电视台、电台、微信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11月,根据江门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网站正式迁移至广东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进行统一建设和管理,由办公室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信息发布前均严格按照《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执行,经审查后在鹤山政府网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125条,其中组织机构2条,部门文件7条,工作动态112条,部门预决算4条,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同时,持续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日常监测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检查,至今未发生泄密等网络安全事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 | +19 | 3096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38122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但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以下两点: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在政策变化或新系统上线时业务股室能够主动提供信息,但对日常工作中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信息整理汇总和及时提供发布的意识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宣传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网站、微信等线上和政策咨询、派发单张等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但整体宣传效果未能充分体现。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采取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定期收集群众关注热点问题,整理汇总并进行审核发布;二是积极采取情景对话、问答等方便群众理解的模式在电视台电台、微信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熟悉度,进一步体现宣传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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