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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社保局政府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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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人社局的指导下,社保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4〕171号)、《江门市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江人社发〔2014〕531 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5〕557号)的要求,不断创新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载体,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推进社保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社保工作的透明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现将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职责,严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

我局严格执行保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每条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需通过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保密分管领导和人社局分管领导四级审核后才予以公开,将信息公开审查的具体工作落实到个人,明确职责,为信息公开把好质量关。

二、优化门户网站,完善信息公开载体

为提升社保政府信息化服务水平,上半年,我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市信息中心搭建新的门户网站,按照社会保险视觉识别

               要求和参保人信息查询的需要做好新门户网站的资料导入和更新工作。在此基础上,不断优化网站的页面设计,丰富网站的公开内容,并按照政府信息网络普查的要求对网站信息进行全面复核、审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普查工作。

三、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创新政务公开机制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讲求实效,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了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提高公开效果,我局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机制,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按照政府信息的分类分别在不同的载体上进行公开。凡涉及职能类的,在局公开栏及网站上公开;涉及政策法规类、服务类的,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服务大厅显示屏、户外大型宣传栏等地方和通过标语、海报、编发短信、印制宣传单等方式公开,同时,我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到鹤山电台《民生热线》栏目与听众互动,及时解答社保政策问题;涉及工作动态的,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站公开,凡涉及重大工作决策的都通过会议纪要下发。此外,为做好社保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于每年4月底前全面梳理社保政策、机构职能、发展规划、服务指南以及上年度各项社保数据等信息,并进行了集中一次性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悉权。

四、拓宽信息公开层面,打造宣传亮点

为促进企业、农村和城镇社区社会保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基层一线职工和群众依法及时获取社会保险有关信息,我局积极推进企业、村居社保信息公开宣传栏建设,2015年1月底前10个镇(街)的人社服务大厅均配备了社保信息资料取阅处,并推动辖区内

所有企业、村居设立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栏;继续深入企业、社区、村居开展宣传和专题培训,做好宣传资料派发。同时,着力打造亮点,积极挖掘每个镇(街)各2-3个企业、村居作为社保信息公开工作实、亮点多、反映好的典型,大力宣传推广。此外,收集工作文件、活动图片等资料,建立工作资料档案,及时将社保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资料整理归档。

五、下一步工作设想

近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新的进展。2016年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为满足各年龄层次参保人的信息查询需求,我局将积极创新信息宣传方式,采用传统宣传媒介和新网络载体相结合的形式,在巩固电视、电视台、印发宣传单张等传统媒介宣传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微信公众号、微博和APP软件等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搭建一个多层次、宽领域的社保政府信息宣传格局。

(二)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在“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下,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确保各类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努力实现阳光政务。

 

 

鹤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