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2020年鹤山市10个镇街农贸市场的16家农贸市场开展乡镇食用农产品流动快检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2020年鹤山市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流动快检工作项目。
二、 项目预算:36万元。
三、 服务期:2020年2月1日—2021年1月31日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 附件1“2020年鹤山市食用农产品流动快检委托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内容。供应商须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代理机构于磋商时间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批准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食用农产品的检验项目)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含食用农产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5. 供应商必须能出具食用农产品快检报告。
6. 供应商必须是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合法注册机构。
六、本项目采用服务方案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在2020年1月16日前报名并提交上述项目的快检服务方案(含快检服务内容、报价、业绩、供应商资质复印件等),快检服务方案需加盖公章或业务章,逾期提交不予受理。
七、快检服务方案提交(邮寄)地址:鹤山市沙坪镇文华路98号303室 ,鹤山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市场安全监督管理股。
八、采购方式: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合资格供应商提交的方案进行评估,并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平台进行挂网选取。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泽晖 电话:0750-8812175
附件:2020年鹤山市食用农产品流动快检委托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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