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
2.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无效。 1.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
3.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需求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选时不予核减。若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项目报价中,中选后不作任何调整。
4.★未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一、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食用农产品市场快检服务 | 一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人民币65万元 |
二、项目概况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2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民生实事工作,根据《2021年江门市百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结合鹤山市实际情况鹤山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向第三方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深入推进鹤山市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的开展,构建快检筛查网络,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1、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开展鹤山市辖区内开展鹤山市辖区内5个零售市场和1个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项目。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水产品兽药残留、肉类兽药残留、蛋类兽药残留的检测服务,检测量不少于29580批次,其中:包含农药残留(酶抑制法)检测生鲜蔬果的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等农药残留项目不少于15000批次,其中农药残留胶体金法检测生鲜蔬果的克百威、毒死蜱、异丙威、多菌灵、百菌清等农药残留项目不少于12600批次;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等兽药残留项目检测不少于1680批次,禽肉蛋类的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氟苯尼考等兽药残留项目检测不少于300批次。 全面把好市民群众“菜篮子”安全关口,大力提升辖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按照《2021年全省2000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处字〔2020〕601号)要求,蔬菜批发市场,每月快检任务量不少于900批次,其中蔬菜胶体金快检批次数量不少于450批次。水产品批发市场每月快检任务量不少于300批次。肉类每月快检任务量不少于10批次,蛋类每月快检任务量不少于10批次。
2、要求:鹤山市综合市场(批发市场)每月快检数量不少于900批次,蔬菜胶体金快检批次数量不少于450批次。鹤山市沙坪中东西综合市场、鹤山市沙坪新华市场、鹤山市沙坪新鹤市场、鹤山市龙口镇新市场、鹤山市桃源市场5个省级示范市场蔬果类农残每月快检批次不少于280批次,其中蔬果酶抑制每月快检批次不少于160批次,蔬果农残胶体金每月快检批次不少于120批次,水产品快检批次数量不少于20批次,禽蛋肉类每月快检批次不少于5批次,其中沙坪中东西综合市场、沙坪新华市场蔬果类每月快检批次不少于280批次,其中蔬果酶抑制每月快检批次不少于160批次,蔬果农残胶体金每月快检批次不少于120批次,水产品快检批次数量不少于40批次,禽蛋肉类每月快检批次不少于5批次,其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蔬菜、水产品、肉类、禽蛋类的抽检比例。
3、开展农贸市场快检开放日活动每月不少于1场次,全年不少于12场次。
4、检测项目及检测频率:
品种 | 检测项目 | 检测频率 |
水产品 | 氯霉素 | 每周快检 |
孔雀石绿 | ||
硝基呋喃 | ||
蔬果 | 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 | 每日快检 |
克百威、毒死蜱、异丙威、多菌灵、百菌清等农残胶体金 | ||
肉 | 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 | 每周快检 |
蛋 | 氟苯尼考 | 每周快检 |
5、每周开展快检原则上不少于5天,每月按上述批次要求完成本地区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的快检批次总数量。
6、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服务地点:广东省鹤山市。
8、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65万元,以实际完成批次量进行结算,中选单价在合同有效期不得调整。
三、技术要求
(一)工作开展方式
按照《2021年全省2000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处字〔2020〕601号)要求向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购买服务承担本区域快速检测工作。由承检方派驻7名(含)以上工作人员在我市驻点开展快检工作。
(二)工作标准
1、★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还需将检测时的资料复印一份交付各市场开办方作为资料存档并将数据上传到全省快检信息系统(广东省智慧食药监云平台)各市场账号上(上传数据数量按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实施),正本应按季度打印装订好交付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要求的通过验证合格的快检产品,并保存好采购合同,建立试剂进出货台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食用农产品快检试剂统一参数及重点检测品种项目表
序号 | 快检项目 | 适用范围 | GB2763最大残留限量(mg/kg) | 快检重点抽检品种 | 建议产品 检出限(mg/kg) |
1 | 毒死蜱 | 韭菜、菠菜、普通白菜、莴笋、大白菜、黄瓜 | 0.1 | 韭菜、菠菜、普通白菜、大白菜、黄瓜、菜豆 | 0.1 |
番茄 | 0.5 | ||||
结球甘蓝、花椰菜、菜豆、萝卜、胡萝卜、根芹菜、芋 | 1 | ||||
2 | 水胺硫磷 | 鳞茎类蔬菜、芸薹属类蔬菜 叶菜类蔬菜、茄果类蔬菜 瓜类蔬菜、豆类蔬菜、 茎类蔬菜、根茎类和薯芋蔬菜 水生类蔬菜、芽菜类蔬菜 其他类蔬菜 | 0.05 | 韭菜、芹菜、辣椒、菠菜、黄瓜、油麦菜、生姜、普通白菜、豇豆 | 0.05 |
3 | 三唑磷 | 结球甘蓝、节瓜 | 0.1 | 结球甘蓝、节瓜 | 0.1 |
4 | 杀螟硫磷 | 结球甘蓝 | 0.2 | 韭菜、芹菜、辣椒、普通白菜、生姜、菠菜、西兰花、黄瓜 | 0.2 |
鳞茎类蔬菜、叶菜类蔬菜 芸薹属类蔬菜(结球甘蓝除外) 茄果类蔬菜、瓜类蔬菜 豆类蔬菜、茎类蔬菜 根茎类和薯芋蔬菜 水生类蔬菜、芽菜类蔬菜 其他类蔬菜 | 0.5 | ||||
5 | 多菌灵 | 黄瓜、西葫芦、菜豆、抱子甘蓝、芦笋 | 0.5 | 黄瓜、韭菜、菜豆、辣椒 | 0.5 |
韭菜、辣椒 | 2 | ||||
番茄 | 3 | ||||
结球莴苣 | 5 | ||||
6 | 克百威 | 鳞茎类蔬菜、芸薹属类蔬菜 叶菜类蔬菜、茄果类蔬菜 瓜类蔬菜、豆类蔬菜 茎类蔬菜、根茎类和薯芋蔬菜 水生类蔬菜、芽菜类蔬菜 其他类蔬菜 | 0.02 | 芹菜、韭菜、菠菜、芥菜、油麦菜、蕹菜、菜心、黄花菜、黄瓜、西兰花、辣椒、茄子、生姜、豇豆、菜豆 | 0.02 |
马铃薯 | 0.1 | ||||
7 | 异丙威 | 黄瓜 | 0.5 | 黄瓜 | 0.5 |
8 | 甲萘威 | 芸薹属类蔬菜(结球甘蓝除外) 叶菜类蔬(大白菜除外) 大白菜 鳞茎类蔬菜、茄果类蔬菜、 瓜类蔬菜、豆类蔬菜 茎类蔬菜、根茎类和薯芋蔬菜 水生类蔬菜、芽菜类蔬菜 其它类蔬菜 | 1 | 韭菜、芹菜、普通白菜、油麦菜、辣椒、豇豆、菜豆、马铃薯、萝卜 | 1.0 |
结球甘蓝 | 2 | ||||
9 | 甲氰菊酯 | 结球甘蓝、莴苣、萝卜 | 0.5 | 结球甘蓝、莴苣、菠菜、普通白菜、芹菜、大白菜、韭菜 | 0.5 |
番茄、甜椒、菠菜、普通白菜、芹菜、大白菜、韭菜 | 1 | ||||
10 | 联苯菊酯 | 芸薹类蔬菜(结球甘蓝除外) | 0.4 | 菜心、芥蓝、菜薹、辣椒 | 0.4 |
辣椒、番茄 | 0.5 | ||||
叶芥菜、萝卜叶 | 4 | ||||
11 | 百菌清 | 番茄、茄子、辣椒、菠菜、普通白菜、莴苣、大白菜、黄瓜、丝瓜、西葫芦、南瓜、冬瓜、芹菜 | 5 | 黄瓜、普通白菜、芹菜、莴苣 | 5.0 |
12 | 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盒(酶抑制率法) | 油菜、菠菜、芹菜、韭菜等 | 敌百虫0.1~0.5 丙溴磷:0.05~10 灭多威:0.2 克百威:0.02~0.1 敌敌畏:0.2~0.5 | 油菜、菠菜、芹菜、韭菜 | 敌百虫:0.1 丙溴磷:0.5 灭多威:0.2 克百威:0.02 敌敌畏:0.2 |
水产品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项目
序号 | 快检项目 | 法规要求 | 快检重点抽检品种(括号为俗名) | 建议产品 检出限(?g/kg) |
1 | 孔雀石绿 | 农业农村部235公告:不得检出 | 鳜(桂花鱼)、大菱鲆(多宝鱼)、乌鳢(生鱼)、石斑鱼、黄颡鱼(黄骨鱼)、鲫鱼、罗非鱼、草鱼(鲩鱼)、花鲈、大口黑鲈(加洲鲈)、鳙鱼(大头鱼、花鲢),鲟鱼、黄鳝等鱼类。 | 孔雀石绿:2.0 隐性孔雀石绿:2.0 |
2 | 氯霉素 | 农业农村部235公告:不得检出 | 鳜(桂花鱼)、大菱鲆(多宝鱼)、乌鳢(生鱼)、石斑鱼、黄颡鱼(黄骨鱼)、鲫鱼、罗非鱼、草鱼(鲩鱼)、花鲈、大口黑鲈(加洲鲈)、鳙鱼(大头鱼、花鲢),鲟鱼、黄鳝等鱼类;南美白对虾(白对虾)、斑节对虾、(草虾、竹节虾)、罗氏沼虾(大头虾)等虾类;花甲、白贝、花蛤、蛏子、螺、青口、鲍鱼等贝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等畜禽肉。 | 0.2 |
鸡蛋等蛋类。 | ||||
3 |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 | 农业农村部235号公告: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得检出; 农业农村部560号公告: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得检出 | 鳜(桂花鱼)、大菱鲆(多宝鱼)、乌鳢(生鱼)、石斑鱼、黄颡鱼(黄骨鱼)、鲫鱼、罗非鱼、草鱼(鲩鱼)、花鲈、大口黑鲈(加洲鲈)、鳙鱼(大头鱼、花鲢),鲟鱼、黄鳝等鱼类; 南美白对虾(白对虾)、斑节对虾、(草虾、竹节虾)、罗氏沼虾(大头虾)等虾类;鲍鱼等贝类。 | 呋喃唑酮代谢物:0.5 呋喃西林代谢物:0.5 |
4 | 瘦肉精 (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 整顿办函〔2010〕50号:不得检出 | 猪肉、牛肉、羊肉 | 克伦特罗:0.5 莱克多巴胺:0.5 沙丁胺醇:0.5 |
5 | 喹乙醇 代谢物 | 整顿办函〔2011〕1号:不得检出 | 鸡肉、鱼肉 | 建议检出限:2.0 |
6 | 氟苯尼考 | 农业农村部235公告:家禽(产蛋禁用) | 鸡蛋等蛋类 | 建议检出限:0.2 |
7 | 金刚烷胺 | 农业农村部560公告:不得检出 | 鸡肉 | 建议检出限: 2 |
农贸市场快检重点品种筛查清单
序号 | 快检项目 | 快检重点品种范围 |
1 | 酶抑制率法农药残留 (分光光度法) | 菠菜、芹菜、韭菜、普通白菜 |
2 | 毒死蜱 | 菠菜、芹菜、大白菜、普通白菜 |
3 | 水胺硫磷 | 豇豆、菠菜、菜薹(菜心)、芹菜、芥菜(叶芥菜) |
4 | 克百威 | 豇豆、菠菜、菜薹(菜心)、芹菜、四季豆、柑橘、芥菜(叶芥菜)、大白菜、普通白菜 |
5 | 氟虫腈 | 豇豆、菠菜、菜薹(菜心)、芹菜、芥菜(叶芥菜)、大白菜、普通白菜 |
6 | 甲基异柳磷 | 豇豆、菠菜、菜薹(菜心)、芹菜、芥菜(叶芥菜)、大白菜、普通白菜 |
7 | 啶虫脒 | 大白菜、普通白菜 |
8 | 三唑磷 | 柑橘 |
9 | 孔雀石绿 | 鱼类 |
10 | 氯霉素 | 贝类 |
鱼类 | ||
虾类 | ||
禽肉 | ||
11 | 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 | 南美白对虾(白对虾)、斑节对虾(草虾、竹节虾)等虾类 |
12 | 瘦肉精(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 牛肉、羊肉、内脏 |
13 | 氟苯尼考 | 鸡蛋、鸭蛋 |
注: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的快检批次所占总批次数比例不少于50%,农残胶体金检测不少于50%比例分配。
(三)其他事项
1、项目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含成交供应商提供快检服务实施的全部费用,即开展快检服务的购样费、试剂费、耗材费、人工费、复检费、仪器维护费、水电费、交通费和税费等费用。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快检设备等硬件开展快检,并确保开展快检工作的技术人员具备相关资质,更换快检技术人员需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
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2021年全省2000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处字〔2020〕601号)及本方案要求,制定每月快检工作计划,并和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协议,严格按每月快检工作计划及协议开展快检工作。
3、人员及岗前培训要求:本项目需配置不少于6人的常驻快检操作人员,不少于1人的常驻快检项目管理人员,成交供应商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应当严格遵循食用农产品快检的方法从事检测工作,熟悉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遵守采购人员的管理制度和纪律要求,使用文明用语,讲究礼仪,保证服务质量。要确保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工作稳定,能保证抽样检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服务期内,项目管理人员更换必须向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
4、试剂要求:成交供应商使用的快检试剂必须为经过省局规定的技术机构评价合格的产品。
5、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快检工作的通知》(粤食药监办食农〔2016〕389号)、《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操作规范》以及快检设备、快检试剂操作使用方法,按程序、依步骤开展快检,做好抽样、检验、结果记录和公示结果照片记录,做好留样工作,准确填写和妥善保存相关信息记录,确保数据溯源性,以备核查。要定期对快检设备进行维护或校准,确保快检设备正常工作。
6、成交供应商要及时通过省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系统(广东省智慧食药监云平台)上传食用农产品快检信息;快检数据原则上要当天上传快检信息系统,如遇停电、设备故障等特殊原因,须在48小时内补录。
7、快检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在每天上午10:00前完成快检,并将快检结果送达市场开办者,并协助市场开办者在人流密集的市场出入口等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或电子屏幕等及时公示当天食用农产品快检结果,包括样品名称、被抽样单位名称、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不合格产品处理情况等。
8、不合格农产品外理流程:对快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成交供应商要及时填写《食用农产品快检不合格结果告知书》在0.5小时内将结果告知经营者,并要求暂停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对食用农产品快检不合格结果无异议的,由经营者主动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如对快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营者需在收到快检结起4小时内申请复检),成交供应商立即报告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组织具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抽样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依法处理;检验期间,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快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
9、数据整理归档:成交供应商应每月底28日前完成当月的快检任务,报送数据报表和原始抽样单按月分类做好整理并归档。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抽样快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收集问题集中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情况并分析汇总后报送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0、跟踪式快检:成交供应商对快检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要在接下来的3天之内对该经营者不同进货日期的同一品种再次进行快检,没有同一品种的可选择其他高风险品种。再次快检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将快检情况报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组织具备有资质的机构执行抽样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依法处理。
11、市场倒逼:对有明确来源地、供货者信息的快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成交供应商报告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及时进行通报,追溯上游责任。对一个季度内有3次快检不合格的销售者,成交供应商汇总并报告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将其列为监督抽检、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
四、责任义务:
1、成交供应商及其检验人员从事食品快检活动,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检验规范的规定,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并保证向社会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真实、客观、公正和准确。
2、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数据、评估报告只能对采购方提供,中选方不得自行对外公布任何评估相关的检验数据和结论性信息,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再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
3、主动向采购方提供进度报告、发布进度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协助采购方对相关举报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4、不得故意隐瞒、修改检验结果。
5、对评估结果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应及时向监管机构进行通报。
6、出现违约行为的,采购方可单方面中止采购,两年内不予委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中选方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成交供应商及其检验人员应接受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技术人员的质量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改正。
五、惩罚条款:
1、采购人或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如达不到响应承诺和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整改,如成交供应商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或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停付当月及后续的委托服务费,并视违约情况及不良后果严重程度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和赔偿责任。
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快检服务的农贸市场每年接受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监督及质量评价,若在广东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监督及质量评价中出现考核得分为0分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将支付采购人合同(成交)金额的30%的违约金。
六、免责条款:
成交供应商应为所有快检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作业所需的一切设备,并要求作业人员按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成交供应商物管人员在整个作业期间(含上下班期间)若发生作业人员意外伤残、身故以及财物或其它损失的,采购人均不承担责任。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每季度向中选人以指定类别和快检方法的食用农产品实际完成批次量*对应的中选单价进行结算。中选人每季度将完成的农药残留检测、水产品兽药残留检测总批次,汇总形成对账清单交于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凭对账单、发票结算食用农产品快检费用,总费用消耗完毕即合同终止。
2、在总费用不变的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检验计划作调整,成交供应商必须无偿的配合。
3、成交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成交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本方案未尽事宜,中选人须按照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在签订服务合同中具体确定。
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本项目按各包组进行独立评审,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
3.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方有资格提交最后报价及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采购评审小组出具评选报告。
4.各包组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采购评审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个响应供应商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投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一、资格、符合性评审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具备竞争性评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2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竞争性评价文件要求的; |
3 | 按照竞争性评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4 | 最后报价未超过本包组的最高限价; |
5 | 响应文件没有竞争性评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6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采购无效的。 |
备注: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的,不进入综合评分。 |
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分值(分) | |
一 | 技术部分(小计50分) | ||||
1 | 对用户需求的响应程度 | 完全响应并有优于采购方案文件的要求为5分; 完全响应无负偏离的为3分; 有负偏离为0分。 | 5分 | 5% | |
2 | 投标人资质 | 1、响应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的得2分; 2、响应供应商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的得2分; 3、响应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的得2分; 4、响应供应商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证书(CNAS)的得2分。 5、响应供应商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 6、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 (提供评分范围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3分 | 13% | |
3 | 设备配备能力 | 针对本项目中快检呈阳性的样品,响应供应商具有相应的实验室定量确证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具有满足食品安全检测的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液相色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五种常用必备设备的,得5分,每多一台仪器设备加1分,最多加2分;(五种设备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响应供应商提供设备的购买发票、校准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能得分)。 | 7分 | 7% | |
4 | 实施方案 | 实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构思方案完整,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序和整体思路到位,重点突出,难点分析到位,方案涉及细则编制、快检采样、样品检测、不合格品处理、总结分析、后续服务等流程; 实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构思方案完整,重难点分析到位,体现出亮点,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并有一定创新性的得10分; 实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较强,构思方案基本完整,重难点分析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7分; 实施方案较合理、可操作性一般,构思方案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 (需提供实施方案,不提供的不得分) | 10分 | 10% | |
5 | 2020年食用农产品快检省考评地区快检阳性率 | 响应供应商提供1个中选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2020年广东省2000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考评的地区的示范企业食用农产品快检阳性率进行评分: 快检阳性率达到2%(含)以上的得5分; 快检阳性率达到[1.5%-2%)的得4分; 快检阳性率达到[1.0%-1.5%)的得3分; 快检阳性率达到[0.5%-1.0%)的得2分; 快检阳性率达到[0%-0.5%)的得1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按得分较高的评审,不重复计分。 (1)佐证材料:需提供2020年食用农产品县级省考评地区的中标或中选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该地区(显示示范企业)的快检数据统计表截图(加盖中选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公章); (2)快检阳性率中“[”和“]”的数值表示包含在所在区间内,“(”和“)”表示不包含所在区间内。 | 5分 | 5% | |
6 | 2020年中选食用农产品快检省考评地区的履约能力 | 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中选2020年广东省2000家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省考评地区项目中标客户服务评价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份评价等级为优秀的证明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佐证材料:需提供2020年食用农产品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省考评地区的中标或中选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市场监管系统中标客户服务评价证明,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相应中标(中选)地区(显示示范企业)的快检数据统计表截图(加盖中选地区市场监管部门的公章),未提供相应评分材料的不得分。 | 5分 | 5% | |
7 | 应急方案 | 根据响应供应商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快检的方式和快检工作流程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应急方案全面到位、时效性高,得5分; 应急方案较全面、时效性较高,得4分; 应急方案基本全面、时效性一般,得3分; 应急方案不太全面、时效性低,得1分; 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5分 | 5% | |
二 | 商务部分(小计37分) | ||||
1 | 同类业绩 |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响应供应商承担过食用农产品快检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10分。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中选)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或其他情况得0分。) | 10分 | 10% | |
2 | 规章管理制度 | 响应供应商制定了快检室工作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①工作流程②工作制度③人员管理制度④物资管理制度⑤安全管理制度⑥快检阳性产品处理流程⑦操作规范⑧农药残留快检操作流程⑨水产品快检操作流程⑩禽蛋畜肉快检操作流程 提供以上工作流程和制度,且制度完善、措施有力,切实可行,操作流程规范,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措施不完善、操作流程缺陷,或不提供相应操作流程和制度的,不得分。 (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分 | 5% | |
3 | 复检资质 | 针对本项目快检阳性后续处理,响应供应商具备复检机构资质,得3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响应供应商进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最新公布得食品复检机构名录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3分 | 3% | |
4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 1.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 2. 响应供应商拟安排的项目组人员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考核合格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份证书得1分,最高得5分。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前2个月的社保证明,不提供不得分)。 | 7分 | 7% | |
5 | 增值服务方案 | 根据响应供应商的增值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培训、数据整理分析等进行综合评审: 增值方案完善、专业且可行性高,得7分; 增值方案较完善、较专业且可行性较高,得5分; 增值方案基本完善、专业性一般,可行性也一般,得3分; 增值方案不完善、可行性低,得1分; 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 7分 | 7% | |
6 | 抽检监测综合考评情况 | 针对本项目快检阳性后续处理,响应供应商具备定量检测机构资质,且2020年度省级及以上食品抽检监测工作考核评价综合排名: 考核评价综合排名1—10(含第10名),得5分; 考核评价综合排名11—20(含第20名),得3分; 考核评价综合排名21—30(含第30名),得1分; 考核评价综合排名31名以后的,本项不得分。 (提供能反映省级及以上食品抽检监测工作考核评价综合排名的相关文件,有政府相关部门的盖章) | 5分 | 5% | |
三 | 价格部分(小计13分) | ||||
1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0×价格权重 备注: 1.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后磋商报价得分,详见《政策功能(价格扣除)》; 2. 磋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13分 | 13% | |
合计 | 100% | 100分 | |||
若采购人评审委员会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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