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公布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目录及条件的通知》(粤品牌2018[18]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评价目录及申报条件(见附件)要求的企业可按要求申报2018年省名牌产品。列入各种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近三年被市级以上(含市级)质量监督检查判为不合格的,环保安全检查判为不合格的,发生过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的,不得申报2018年省名牌产品。
二、请各申报企业于8月14日前登录“2018年省名牌产品申报系统”网址http://shendao.gdsmp.org.cn/afb/login(或登录“广东名牌网”,在首页右边点击“申报系统”)注册企业信息,待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审核,审核时间约为7-10个工作日。期间,企业可用注册的帐号尝试登录系统,确定是否通过审核。
三、申报材料制作模板、评价体系、评价通则及实物质量指标将在后续公布,请相关组织留意广东名牌网的“名牌评价”栏信息。
四、请各申报企业在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将情况书面告知我局。
联系人:杨伟东,0750-8933877;
薛栋亮,0750-8810339。
联系方式:微信群“省名牌交流群”;
QQ群“鹤山名牌产品交流群”(620215802);电子邮箱:hszjywd@163.com。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8日
附件:关于公布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申报目录及条件的通知.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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