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报告公示已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相关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等。
二、年报时间:2021年度年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年报对象:2021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事主体都应当依法报送2021年度年报。
四、年报路径: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amr.gd.gov.cn/)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其中,个体工商户也可向当地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将被依法处理。
详情请到鹤山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
咨询电话:沙坪市场监督管理所:0750-8882303;
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0750-8902720;
永安市场监督管理所:0750-8897378;
古劳市场监督管理所:0750-8771318;
龙口市场监督管理所:0750-8733321;
雅瑶市场监督管理所:0750-8288292;
桃源市场监督管理所:0750-8211321;
共和市场监督管理所:0750-8300213;
址山市场监督管理所:0750-8653138;
鹤城市场监督管理所:0750-8388063;
宅梧市场监督管理所:0750-8633542;
双合市场监督管理所:0750-8636605。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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