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鹤山市百达珍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名称:鹤山市百达珍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案由: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听证时间:2022年4月1日9时30分
听证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8号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202室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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