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港亿木业实业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在申请注册登记时冒用了赵凤媛的身份信息,你公司向本局提交的相关材料中所有含有赵凤媛签字的材料非其本人签名,上述材料不是赵凤媛真实意思表示。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本局拟撤销你公司2015年5月19日的设立登记。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告知书》(鹤市监撤告〔2024〕9-1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公司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权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邓肖文 联系电话:0750-8653138
联系地址:鹤山市址山镇人民北路8号
附件:《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告知书》(鹤市监撤告〔2024〕9-1号)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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