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
九、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中国福彩网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中国福彩网有管辖权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组织实施中国福彩网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实施中国福彩网各类市场主体及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无需经过审批的生产经营行为。
(三)承担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督管理,组织市场主体开展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市场主体信用查询和信用预警等服务。
(四)负责产品(商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理,完善区域伤害监测,承担对市场行为的风险监测分析和市场交易风险防范,建立并实施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跟踪制度、风险防控联动机制。
(五)负责拟订便利营商、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支持企业经营模式和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和转型升级,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六)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商品交易市场公平交易经营秩序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商品交易市场公平交易经营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和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七)监督管理商标和特殊标志,依法保护商标和特殊标志权益,查处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和商标代理,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地理标志保护管理。
(八)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益广告的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广告业统计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九)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十一)依法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协调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十二)负责消费维权及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有关服务监督管理,受理与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网络体系建设,查处违反商品质量法规及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交易环境和消费维权政社共治。
(十三)组织开展中国福彩网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负责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协作工作,做好与司法的衔接工作。
(十四)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有关工作,推进名牌带动战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标准体系。实施现代质量监管体系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工作。
(十五)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管认证中介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十六)负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标准战略,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数据识别编码的应用工作。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推行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和校准行为以及计量仲裁检定工作,依法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
(十八)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的执行情况,对特种设备进口实施监督检查。
(十九)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涉及的质量安全事故。
(二十)负责产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实施产品(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中国福彩网有关专项打假工作,协助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含下属单位鹤山市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和鹤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于下属单位没有独立设账,因此统一在局本级核算,预算编制单位只有1个。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内设12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人事监察股、装备财务股、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股、企业监督管理股、质量股、标准化股、计量认证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商标广告管理股;直属机构1个,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派出机构有10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是沙坪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安市场监督管理所、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古劳市场监督管理所、龙口市场监督管理所、雅瑶市场监督管理所、桃源市场监督管理所、共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址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宅梧市场监督管理所。下属单位2个,鹤山市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鹤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134人,实有139人,离退休66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6人,实有6人,离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表
表1 | |||
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 | 3,405.08 | 一、基本支出 | 3,279.78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 | 二、项目支出 | 575.45 |
三、其他资金 |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
本年收入合计 | 3,405.08 | 本年支出合计 | 3,855.23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 | 六、结转下年 | - |
七、上年结转 | 450.15 | ||
收入总计 | 3,855.23 | 支出总计 | 3,855.23 |
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
表2 | |
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一、预算拨款 | 3,405.08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3,405.08 |
基金预算拨款 | 0.00 |
二、财政专户拨款 | - |
教育收费 | 0.00 |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 0.00 |
三、其他资金 | - |
事业收入 | 0.00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00 |
其他收入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3,405.08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0.00 |
七、上年结转 | 450.15 |
收 入 总 计 | 3,855.23 |
表3 | |
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一、基本支出 | 3,279.78 |
工资福利支出 | 2366.08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369.2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44.50 |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 0.00 |
二、项目支出 | 575.45 |
日常运转类项目 | 403.45 |
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 | 0.00 |
其他类项目 | 0.00 |
科技研发类项目 | 0.00 |
基本建设类项目 | 0.00 |
补助企事业类项目 | 0.00 |
信息化运维类项目 | 0.00 |
专项业务类项目 | 72.00 |
因公出国(境)项目 | 0.00 |
信息系统建设类项目 | 100.00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0.00 |
本年支出合计 | 3,855.23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0.00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0.00 |
六、结转下年 | 0.00 |
支 出 总 计 | 3,855.23 |
表4 | |||
财政拨款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3,405.08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3,405.08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3,405.08 | 本年支出合计 | 3,405.08 |
四、上年结转 | - | 四、结转下年 | - |
收入总计 | 3,405.08 | 支出总计 | 3,405.08 |
注:本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预算,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预算。 |
表5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名称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3,405.08 | 3,105.08 | 300.00 |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741.98 | 2,441.98 | 300.00 |
[20115]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2,446.24 | 2,146.24 | 300.00 |
[2011501]行政运行 | 1,937.73 | 1937.73 | |
[201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30.92 | 130.92 | |
[2011503]机关服务 | 10.24 | 10.24 | |
[201150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 110.25 | 59.55 | 50.70 |
[2011505]执法办案专项 | 228.00 | 228.00 | |
[2011550]事业运行 | 7.80 | 7.80 | |
[201155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 21.30 | 21.30 | |
[20117]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295.74 | 295.74 | - |
[2011701]行政运行 | 269.88 | 269.88 | |
[20117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5.86 | 25.86 | |
[205]教育支出 | 3.00 | 3.00 | - |
[20508]进修及培训 | 3.00 | 3.00 | - |
[2050803]培训支出 | 3.00 | 3.00 | |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1.29 | 301.29 | - |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01.29 | 301.29 | - |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01.29 | 301.29 | |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5.60 | 115.60 | - |
[2100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83.08 | 83.08 | - |
[21000501]行政单位医疗 | 83.08 | 83.08 | |
[21007]计划生育事务 | 32.52 | 32.52 | - |
[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 | 32.52 | 32.52 | |
[221]住房保障支出 | 243.21 | 243.21 | - |
[22102]住房改革支出 | 243.21 | 243.21 | - |
[2210201]住房公积金 | 243.21 | 243.21 |
表6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2016年预算 |
合计 | 3105.08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2419.99 |
[30101]基本工资 | 1312.55 |
[30102]津贴补贴 | 149.17 |
[30103]奖金 | 181.33 |
[30107]绩效工资 | 6.56 |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33.84 |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83.09 |
[30113]住房公积金 | 243.21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0.24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51.28 |
[30207]邮电费 | 55.20 |
[30215]会议费 | 3.00 |
[30216]培训费 | 3.00 |
[30217]公务接待费 | 8.01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9.00 |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 101.58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1.49 |
[310]资本性支出 | 0.00 |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33.81 |
[30309]奖励金 | 32.52 |
[30302]退休费 | 301.29 |
表7 |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2016年预算 |
合计 | 300.00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50.00 |
[30106]伙食补助费 | 50.00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0.00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3.60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96.40 |
表8 | |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 |
单位名称: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6年预算 |
行政经费 | 2503.79 |
“三公”经费 | 80.61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0.00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72.60 |
1.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2.60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8.01 |
注: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 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设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设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 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
表9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注:如该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则本表为空。
表10 | |||||||||||||||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3,279.78 | 3,105.08 | 3105.08 | 0.00 | 0.00 | 0.00 | 174.70 | ||||||||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3212.43 | 3037.73 | 3037.73 | 0.00 | 0.00 | 0.00 | 174.70 | ||||||||
工资和福利支出 | 2149.75 | 2149.75 | 2149.75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18.18 | 343.48 | 343.48 | 174.7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44.50 | 544.50 | 544.5 | ||||||||||||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 0.00 | 0.00 | 0 | ||||||||||||
鹤山市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 | 33.68 | 33.68 | 33.68 | 0.00 | 0.00 | 0.00 | 0.00 | ||||||||
工资和福利支出 | 29.78 | 29.78 | 29.78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90 | 3.90 | 3.9 | ||||||||||||
鹤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 33.67 | 33.67 | 33.67 | 0.00 | 0.00 | 0.00 | 0.00 | ||||||||
工资和福利支出 | 29.77 | 29.77 | 29.77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90 | 3.90 | 3.9 | ||||||||||||
表11 | ||||||||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单位:万元 | |||||||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绩效目标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合计 | 575.45 | 300.00 | 300.00 | 0.00 | 0.00 | 0.00 | 275.45 | 0.00 |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575.45 | 300.00 | 300.00 | 0.00 | 0.00 | 0.00 | 275.45 | |
执法办案经费 | 282.22 | 228.00 | 228.00 | 54.22 | ||||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 50.70 | 50.70 | 50.70 | |||||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 137.70 | 21.30 | 21.30 | 116.40 | ||||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 | 104.83 | 0 | 0 | 104.83 |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405.08万元,2016年是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工商局和原质监局合并成立后第一年。没有直接可以比较的数据。从省直属到属地管理,由于人员分流和合署办公,总体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会比原工商局和原质监局预算总和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0.61万元,比上年减少26.3万元,增长/下降32.61%,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调配了一些车辆到公车平台和其他乡镇,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6万元,比上年减少26.3万元,下降36.23%,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下降;公务接待费8.0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1.28万元,2016年是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工商局和原质监局合并成立后第一年。没有直接可以比较的数据。从省直属到属地管理,两局合署办公,总体的机关运行经费会比原工商局和原质监局预算总和减少。
其中: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8.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邮电费5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1.58万元,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合共161.49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22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7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5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固定资产总额是4908.74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及土地总值3208.83万元,汽车总值637.3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总值1062.59万元,其中车辆年初36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34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本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房屋租金收入等。
四、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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