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执法终端(含通讯服务)采购。
二、项目预算:31500元。
三、采购内容: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执法终端(含通讯服务)7台。具体要求:
(1)执法终端(手机)配置要求:运行内存不少于12G,存储内存不少于512G。
(2)通讯服务要求:每台每月含通用流量50G以上,其中工作时间(8:00-20:00)30G以上,通话时间200分钟以上。
(3)包含通讯服务期限不低于24个月。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复印件)。
2、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磋商时间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五、本项目采用服务方案报名的方式:供应商须在2024年8月7日前将报价单(附详情表)送到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8号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生 0750-88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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