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 项目名称: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专线租用项目(20250304)
2. 项目最高限价:356400 元
3. 服务期:三年
4. 采购内容: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服务,包含本局大楼到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房业务电路、本局大楼到 12 个分所及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电路;本局大楼及 12 个分所互联网线路,12 套移动电话卡,具体参数如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上行(Mbps) | 下行(Mbps) | 预算费用 (元/月) | 使用地址 | 数量 | 要求 |
1 | 电路租用 | 30 | 30 | 600 | 局大楼到江门市监机房 | 1条 | 包含实现汇聚所需设备和服务。 |
2 | 电路租用 | 20 | 20 | 300 | 局大楼到各分所 | 12条 | 包含实现汇聚所需设备和服务。 |
3 | 电路租用 | 20 | 20 | 300 | 局大楼到鹤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 1条 | 包含实现汇聚所需设备和服务。 |
4 | 互联网拨号专线租用 | 50 | 1000 | 350 | 各分所 | 12条 | 每条线路绑定1主卡1副卡,两卡共享每月不低于30G国内流量/120分钟通话。 |
5 | 互联网IP专线租用 | 100 | 500 | 1200 | 局大楼 | 1条 | 动态公网IP或提供1个静态公网IP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2.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磋商时间前一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1. 交付时间:2025年4月1日前完成施工并确保能正常使用。
2. 售后服务:供应商需提供 7×24 小时服务、统一服务热线、巡检服务等,出现故障时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响应时间不得多于2小时。
四、付款方式
分期 36 个月支付。
五、评审规则
综合评分法,分值构成:技术部分 40 分、商务部分 20 分、价格部分 40 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分细则 | 分值 |
技术部分(40分) | 项目总体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实施方案、进度计划、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维护方案等)进行评分: | 20 |
售后服务保障方案 | 根据投标人服务保障方案及承诺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7×24小时服务、统一热线、巡检服务、故障处理、巡检故障分析、巡检仪器工具、巡检服务承诺、出现故障时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故障的速度及响应时间等): | 20 | |
商务部分(20分) | 体系认证资质 | 根据投标人管理体系情况进行评审: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3.具有信息技术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5.具有售后服务评价认证证书,得2分。 | 10 |
项目团队资质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 2.网络安全能力认证(CCSC)证书; 3.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 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分为5分。 | 5 | |
同类项目经验 | 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起承担的同类项目,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每提交一份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若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其总公司的合同复印件也可按照评分规则计分。本项最高得5分。 | 5 | |
价格部分(40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40。 | 40 |
六、相关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9日前送至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8号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11,李生,电话:8810320。
七、其他事项
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及详细线路价格表,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2.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调整,若有调整将及时通知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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