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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年4月第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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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9年4月第1批)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要求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食品案件
1(鹤山)市场监管食罚〔2019〕10号鹤山市雅瑶镇嘉乐优选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鹤山市雅瑶镇嘉乐优选超市
曹海水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仙丹炉   麦冬夏桑菊”和“天下一佳 猪手排骨汤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一)、(二)、(三)项的规定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食品的行政处罚_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3月27日
2(鹤山)市场监管食罚〔2019〕11号鹤山市沙坪新福贵商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鹤山市沙坪新福贵商行
朱朝伟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METOLABO   Red Blend、HINE、 RARE VSOP、REMY MARTTN VSOP)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二)项、第九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十)项和《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指导标准》(食品安全法)序号第6.2之“违法程度较轻”的量化标准规定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商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