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销售、滥食野生动物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风险,8月31日到9月1日,鹤山市局联合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行动,全面检查辖区内集贸市场、墟镇集市、大型餐饮店、星级农家乐,重点检查三鸟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是否存在销售、收购国家保护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市场销售、收购国家保护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督促市场开办者、经营单位落实责任,严防、禁止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进入市场、餐饮单位销售,通过派发宣传单张、小册子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经营单位合法经营,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安全卫生意识。
本次联合执法检查分为两个检查组,出动执法车8车次,检查农贸市场16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0家次,派发宣传资料近100份,暂未发现非法售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但部分经营户现场向执法人员反应,对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名录认知不清晰,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大对禁止经营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防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进入市场销售。(市场股冯颖茵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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