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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7年11月第3批) | ||||||||||
食品案件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要求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鹤山)食药监食罚〔2017〕24号 | 鹤山市云宿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鹤山市云宿山泉水有限公司 | 梁有庆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云宿山泉饮用山泉水(包装饮用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28日 | ||
2 | (鹤山)食药监食罚〔2017〕25号 | 鹤山市清之臣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案 | 鹤山市清之臣矿泉饮料有限公司 | 余美珍 |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的工业产品(“清の臣”天然矿泉水) | 根据《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28日 | ||
3 | (鹤山)食药监食罚〔2017〕26号 | 鹤山市百达珍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鹤山市百达珍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何建强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珍竹源饮用纯净水)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28日 | ||
4 | (鹤山)食药监食罚〔2017〕28号 | 江门市润良商业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江门市润良商业贸易有限公司 | 谢国仁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川雨老白干酒)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规定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商品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28日 | ||
化妆品案件 | ||||||||||
1 | (鹤山)食药监妆罚〔2017〕4号 | 鹤山市沙坪镇宏济堂药店(经营者:源叶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化妆品)案 | 鹤山市沙坪镇宏济堂药店(经营者:源叶雄) | 源叶雄 |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沙宣燙髮修護洗髮乳、海倫仙度絲男士專用去屑洗髮乳等22种化妆品) | 依据《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九条和《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商品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28日 | ||
药品案件 | ||||||||||
1 | (鹤山)食药监药罚〔2017〕9号 | 鹤山市沙坪宝芝林大药房销售劣药案 | 鹤山市沙坪宝芝林大药房 | 李依杰 | 销售劣药(风湿关节炎片) | 依据《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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