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8年11月第3批)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8年11月第3批)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要求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食品案件
1(鹤山)食药监食罚〔2018〕46号鹤山市沙坪鹤山大道尚佳品贸易行(经营者:欧阳立)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鹤山市沙坪鹤山大道尚佳品贸易行(经营者:欧阳立)
欧阳立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日本蟹柳、金沙巧克力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九条和《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指导标准》(食品安全法)序号第6.2之“违法程度较轻”的量化标准规定作出罚款和没收违法销售的商品的行政处罚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9日
药品案件
1(鹤山)食药监药罚〔2018〕7号鹤山市双合镇华泰堂药店(经营者:叶结豪)销售假药案鹤山市双合镇华泰堂药店(经营者:叶结豪)
叶结豪销售假药(大青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指导标准》(药品)序号3之“违法程度较轻”的量化标准作出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8日
2(鹤山)食药监药罚〔2018〕8号鹤山市宅梧镇强生大药房销售销售劣药案鹤山市宅梧镇强生大药房
王坤销售劣药(白鲜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指导标准》(药品)序号4之“违法程度较轻”的量化标准作出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主动履行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