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宝多力贸易有限公司等41户企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


鹤山市宝多力贸易有限公司等41户企业(名单附后)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上述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对鹤山市宝多力贸易有限公司等41户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 》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鹤山市宝多力贸易有限公司等41户企业有权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麦生、吴生      联系电话:0750-8810301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鹤山市宝多力贸易有限公司等41户企业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