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 | 法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
1 | 鹤山市雅瑶镇斌记饭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鹤山市雅瑶镇斌记饭店 | 胡结斌 | 鹤市监处〔2022〕57号 | 经查证,2022年3月4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被处罚人采购的食品原料(茄子)进行监督抽检,该茄子抽样基数为4kg,抽样数量2kg,购进日期: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22日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JQT22FC01450),证实送检的茄子检验项目克百威,mg/kg,实测值0.026,标准指标≤0.02,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3月29日我局向被处罚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告知被处罚人如对上述检验报告的结果有异议,可于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检查当天未发现被处罚人抽检批次的茄子。被处罚人购进上述不合格茄子共4.3kg,抽样时用了2kg,剩余2.3kg已经使用完毕,被处罚人以9元/kg价格销售2kg茄子给抽样单位,货款是18元,剩余的2.3kg茄子已经使用制作成菜肴销售完了,销售收入42元,共计获得销售收入60元,获违法所得60元,本案涉案货值60元。被处罚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0.5 | 0.006 | |
2 | 鹤山市雅瑶镇伯玉美食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鹤山市雅瑶镇伯玉美食店 | 李伯玉 | 鹤市监处〔2022〕58号 | 经查证,2022年3月8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被处罚人采购的食品原料(生姜)进行监督抽检,该生姜抽样基数为5kg,抽样数量2.5kg,购进日期: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28日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JQT22FC01493),证实送检的生姜检验项目噻虫胺,mg/kg,实测值0.278,标准指标≤0.2,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4月2日我局向被处罚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告知被处罚人如对上述检验报告的结果有异议,可于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检查当天未发现被处罚人抽检批次的生姜。被处罚人购进上述不合格生姜共5kg,抽样时用了2.5kg,剩余2.5kg已经使用完毕,被处罚人以3.76元/kg价格销售2.5kg生姜给抽样单位,货款是9.4元,剩余的2.5kg生姜已经使用制作成菜肴销售完了,销售收入31元,共计获得销售收入40.4元,获违法所得40.4元,本案涉案货值40.4元。被处罚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0.5 | 0.00404 | |
3 | 鹤山市沙坪同修仁德药店销售保健食品未按规定设置提示牌案 | 鹤山市沙坪同修仁德药店 | 颜潘泉 | 鹤市监处〔2022〕59号 | 被处罚人在经营场所门口处设置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但未用相关食品提示牌标明。 | 依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 0 | 0 | |
4 | 鹤山市沙坪优胜商店销售过期食品案 | 鹤山市沙坪优胜商店 | 谭劲炽 | 鹤市监处〔2022〕60号 | 被处罚人从鹤山市沙坪伟滔商店购进涉案方便面,将其放置于货架上进行标价销售。截至案发日,被处罚人经营场所货架上还摆放着汤达人酸酸辣辣豚骨面(净含量:面饼+配料90克,面饼:55克,生产日期:20210827)4桶,标示销售价格为5元/桶;茄皇鸡蛋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20克,面饼:85克,生产日期:20210912)7桶,标示销售价格为4元/桶;康师傅香菇炖鸡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05克,面饼:85克,生产日期:20210826,)1桶,标示销售价格为4元/桶;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19克,面饼:82.5克,生产日期:20210824)1桶,标示销售价格为4元/桶;统一老坛酸菜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20克,面饼:85克,生产日期:20210914)9桶,标示销售价格为4元/桶;统一精炖排骨浓汤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05克,面饼:85克,生产日期:20210903)6桶,标示销售价格为4元/桶;统一老坛泡椒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05克,面饼:85克,生产日期:20210916)3桶,标示销售价格为4元/桶;康师傅香辣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03克,面饼:85克(80克+5克),生产日期:20210811)3包,标示销售价格为2.5元/包;康师傅老坛酸菜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14克,面饼:82.5克,生产日期:20210916)1包,标示销售价格为2.5元/包;康师傅香辣牛肉面(净含量:面饼+配料144克,面饼:120克(80克+40克),生产日期:20210824,保质期:六个月)2包,标示销售价格为3元/包。上述方便面的保质期均为6个月,在案发日均已超过保质期。被处罚人于2022年3月18日以5元的价格销售了一个汤达人方便面(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18日,保质期为6个月),但随后进行了退货退款,没有违法所得。无证据证明被处罚人销售了其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因此,被处罚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49元,无违法所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0.5 | 0 | |
5 | 鹤山市古劳镇东东商店销售不合格的家用燃气灶具案 | 鹤山市古劳镇东东商店 | 陈声东 | 鹤市监处〔2022〕61号 | 2021年8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鹤山市古劳连南大江里的鹤山市古劳镇东东商店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查发现一款家用燃气灶具(型号规格:JZ20Y 1-T-,商标:正的)存在产品质量问题。2021年8月17日,执法人员根据检查要求,委托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对该产品进行检验。经检验,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于2021年9月27日出具《检验报告》(No:R21-ZJ08004),检测依据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样本所检“熄火保护装置”、“进气管结构尺寸”项目不符合GB16410-2007《家用燃气灶具》标准要求,具体为1.检测项目:熄火保护装置 ,标准要求:所有类型的灶具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检测结果:无熄火保护装置,分项判定为不合格;2. 检测项目:进气管结构尺寸,标准要求:燃气导管应符合标准,灶具的软管连接接头应使用图2所示的两种结构(φ9.5mm或φ13mm),检测结果:外形尺寸不符合GB16410-2007标准图2结构,分项判定为不合格。因此,本次执法抽查判定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0月28日将《检验报告》(No:R21-ZJ08004)直接送达给被处罚人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并未发现涉案批次家用燃气灶具库存,执法人员现场扣押1台备样的家用燃气灶具(型号规格:JZ20Y 1-T-,商标:正的)。被处罚人于2021年10月28日收到《检验报告》(No:R21-ZJ08004),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经查证,被处罚人于2021年6月10日以45元/台的购进单价从鹤山市沙坪镇汉发日用经营部购进2台该批次家用燃气灶具(型号规格:JZ20Y 1-T-,商标:正的),销售价为60元/台,其中1台于2021年8月16日无偿提供给抽检单位,1台备样封存在店内。因此,被处罚人涉案的家用燃气灶具的货值为120元,没有违法所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0.012 | 0 | |
6 | 鹤山市沙坪比恩妈妈儿童托育中心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 鹤山市沙坪比恩妈妈儿童托育中心 | 何秀琼 | 鹤市监处〔2022〕62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于2019年10月15日起截至案发日止,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在经营场所咨询服务台、门口右侧墙上的进园流程图和名片上使用“ ”注册商标。在2019年10月15日至案发日期间,被处罚人一直使用“ ”注册商标开展托育服务经营活动,营业额合计3.5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3 | 0 | |
7 | 鹤山市粤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粤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潘志豪 | 鹤市监处〔2022〕65号 | 根据我局《关于商请梳理核实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的函》及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的复函,当事人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所指的行为。经主管局长批准,我局于2021年10月15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证:当事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当事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笔录、现场照片、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网页截图、国家税务总局鹤山市税务局《关于梳理核实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两年未申报企业名单的函》、《鹤山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告拟吊销116家公司营业执照的提醒函》网页截图、《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等相关证据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8 | 鹤山市俊辉电脑绣花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俊辉电脑绣花有限公司 | 区建辉 | 鹤市监处〔2022〕66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9 | 鹤山市万腾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万腾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曾纪顿 | 鹤市监处〔2022〕67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10 | 江门市卡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市卡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李杰森 | 鹤市监处〔2022〕68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11 | 鹤山市宜车汽贸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宜车汽贸有限公司 | 江剑斌 | 鹤市监处〔2022〕69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12 | 鹤山市沙坪新风旅店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沙坪新风旅店 | 肖云清 | 鹤市监处〔2022〕70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13 | 江门市驰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市驰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潘焰恩 | 鹤市监处〔2022〕71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14 | 鹤山市金美途鞋服皮具厂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金美途鞋服皮具厂 | 李剑平 | 鹤市监处〔2022〕72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15 | 鹤山市高步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高步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 高应龙 | 鹤市监处〔2022〕73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16 | 鹤山市英皇数字电影城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英皇数字电影城有限公司 | 范嘉东 | 鹤市监处〔2022〕74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17 | 鹤山市居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居雅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梁波 | 鹤市监处〔2022〕75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18 | 鹤山市基保商贸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基保商贸有限公司 | 黄永高 | 鹤市监处〔2022〕76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19 | 江门欧袁建材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欧袁建材有限公司 | 欧阳尚泽 | 鹤市监处〔2022〕77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20 | 鹤山市湘联家具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湘联家具有限公司 | 王建坡 | 鹤市监处〔2022〕78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21 | 鹤山市舟邮货运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舟邮货运有限公司 | 周伯明 | 鹤市监处〔2022〕79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22 | 鹤山市沅硕实业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沅硕实业有限公司 | 陈昭奇 | 鹤市监处〔2022〕80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23 | 鹤山市强德环保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强德环保有限公司 | 源纪中 | 鹤市监处〔2022〕81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24 | 鹤山市华菱电梯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华菱电梯有限公司 | 蔡茂恩 | 鹤市监处〔2022〕82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25 | 江门市深度科技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市深度科技有限公司 | 贺文 | 鹤市监处〔2022〕83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27 | 鹤山市善融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善融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王桃梅 | 鹤市监处〔2022〕85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28 | 鹤山市印通天商务文印服务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印通天商务文印服务有限公司 | 易业开 | 鹤市监处〔2022〕86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29 | 鹤山市新亨通鞋业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新亨通鞋业有限公司 | 黄宗春 | 鹤市监处〔2022〕87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30 | 鹤山市峰扬贸易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峰扬贸易有限公司 | 钟瑞婷 | 鹤市监处〔2022〕88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31 | 江门良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良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董建 | 鹤市监处〔2022〕89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32 | 鹤山市泰盛贸易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泰盛贸易有限公司 | 袁忠华 | 鹤市监处〔2022〕90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33 | 鹤山市顺展实业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顺展实业有限公司 | 何子洋 | 鹤市监处〔2022〕91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34 | 鹤山市力竣建材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力竣建材有限公司 | 袁忠华 | 鹤市监处〔2022〕92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35 | 鹤山市文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文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冯伟文 | 鹤市监处〔2022〕93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36 | 江门凤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凤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 李展华 | 鹤市监处〔2022〕94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37 | 鹤山市信步鞋业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信步鞋业有限公司 | 欧新旺 | 鹤市监处〔2022〕95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38 | 鹤山市集万电商物流园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集万电商物流园有限公司 | 郑广权 | 鹤市监处〔2022〕96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39 | 鹤山市恒源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恒源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梅胜泉 | 鹤市监处〔2022〕97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40 | 鹤山市合美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合美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蒋春 | 鹤市监处〔2022〕98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41 | 鹤山市华宏鞋材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华宏鞋材有限公司 | 范文华 | 鹤市监处〔2022〕99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42 | 鹤山市和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和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罗子龙 | 鹤市监处〔2022〕100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43 | 鹤山市沙坪登亿鞋厂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沙坪登亿鞋厂 | 张登强 | 鹤市监处〔2022〕101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44 | 鹤山市新顺家具厂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新顺家具厂 | 王海 | 鹤市监处〔2022〕102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45 | 江门市金骏峰服饰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市金骏峰服饰有限公司 | 刘泉 | 鹤市监处〔2022〕103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46 | 鹤山市安美达鞋业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安美达鞋业有限公司 | 李明付 | 鹤市监处〔2022〕104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47 | 鹤山市百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百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吴明贵 | 鹤市监处〔2022〕105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48 | 鹤山市帝尔商贸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帝尔商贸有限公司 | 李永仙 | 鹤市监处〔2022〕106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49 | 鹤山市帝夫鞋服皮具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帝夫鞋服皮具有限公司 | 黄辉 | 鹤市监处〔2022〕107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50 | 鹤山市广行珠宝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广行珠宝有限公司 | 刘燕花 | 鹤市监处〔2022〕108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51 | 鹤山市宏钢源不锈钢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宏钢源不锈钢有限公司 | 区志坚 | 鹤市监处〔2022〕109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52 | 鹤山市俊威鞋业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俊威鞋业有限公司 | 袁子毛 | 鹤市监处〔2022〕110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53 | 鹤山市联邦印刷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联邦印刷有限公司 | 李颖妍 | 鹤市监处〔2022〕111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54 | 鹤山市七友餐饮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七友餐饮有限公司 | 源超华 | 鹤市监处〔2022〕112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55 | 鹤山市锐旺鑫贸易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锐旺鑫贸易有限公司 | 罗静 | 鹤市监处〔2022〕113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56 | 鹤山市三乐坊娱乐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三乐坊娱乐有限公司 | 陈永根 | 鹤市监处〔2022〕114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57 | 鹤山市宏熙贸易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宏熙贸易有限公司 | 李先菊 | 鹤市监处〔2022〕115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58 | 鹤山市沙坪邦民汽车销售服务部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沙坪邦民汽车销售服务部 | 莫娟琴 | 鹤市监处〔2022〕116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59 | 鹤山市王氏亨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王氏亨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王亮 | 鹤市监处〔2022〕117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60 | 鹤山市雅艺纸品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雅艺纸品有限公司 | 廖品刚 | 鹤市监处〔2022〕118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61 | 鹤山市憶澎广告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憶澎广告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李泳林 | 鹤市监处〔2022〕119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62 | 江门胡韦建材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胡韦建材有限公司 | 胡远生 | 鹤市监处〔2022〕120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63 | 鹤山市歌美工艺家具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歌美工艺家具有限公司 | 胡凯纳 | 鹤市监处〔2022〕121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64 | 鹤山市鹤城镇塔峰花生厂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鹤城镇塔峰花生厂 | 何荣瑜 | 鹤市监处〔2022〕122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65 | 鹤山市海帝龙卫浴设备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海帝龙卫浴设备有限公司 | 陈钦林 | 鹤市监处〔2022〕123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66 | 鹤山市鹤城镇建平腐竹厂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鹤城镇建平腐竹厂 | 蔡建平 | 鹤市监处〔2022〕124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67 | 鹤山市众信绿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众信绿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吕耀明 | 鹤市监处〔2022〕125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68 | 鹤山市鹤城顺兴腐竹厂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鹤城顺兴腐竹厂 | 龚大先 | 鹤市监处〔2022〕126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69 | 鹤山市鹤城镇军彬腐竹厂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鹤城镇军彬腐竹厂 | 钟运来 | 鹤市监处〔2022〕127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70 | 鹤山市长发堂食品厂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长发堂食品厂 | 黎彩弟 | 鹤市监处〔2022〕128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71 | 鹤山市鼎鑫家具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鼎鑫家具有限公司 | 邓荣强 | 鹤市监处〔2022〕129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72 | 鹤山市鹤城镇顺风腐竹厂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鹤城镇顺风腐竹厂 | 黎培广 | 鹤市监处〔2022〕130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73 | 广东粤顺汽车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广东粤顺汽车有限公司 | 潘建强 | 鹤市监处〔2022〕131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74 | 鹤山市豪冠卫浴实业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豪冠卫浴实业有限公司 | 刘生兵 | 鹤市监处〔2022〕132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75 | 鹤山市飞浦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飞浦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彭彦桦 | 鹤市监处〔2022〕133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76 | 鹤山市蓝宇卫浴实业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蓝宇卫浴实业有限公司 | 蓝梅 | 鹤市监处〔2022〕134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77 | 协力汽车工业(江门)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协力汽车工业(江门)有限公司 | 农贵东 | 鹤市监处〔2022〕135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78 | 鹤山市顺高家具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顺高家具有限公司 | 梁永泉 | 鹤市监处〔2022〕136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79 | 鹤山市万年家具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万年家具有限公司 | 谭冠荣 | 鹤市监处〔2022〕137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80 | 鹤山市乐阳假日宾馆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乐阳假日宾馆有限公司 | 鹤市监处〔2022〕138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
81 | 鹤山市天启塑料五金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天启塑料五金有限公司 | 雷权女 | 鹤市监处〔2022〕139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82 | 鹤山市顺高家具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1) | 鹤山市顺高家具有限公司 | 杨小梅 | 鹤市监处〔2022〕140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83 | 江门市林南建材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市林南建材有限公司 | 钟善新 | 鹤市监处〔2022〕141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84 | 鹤山市维多利亚家具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维多利亚家具有限公司 | 王海青 | 鹤市监处〔2022〕142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85 | 鹤山市宏达雨具制品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宏达雨具制品有限公司 | 李国柱 | 鹤市监处〔2022〕143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86 | 鹤山市四叶草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四叶草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 杨青奇 | 鹤市监处〔2022〕144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87 | 江门市众好建材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市众好建材有限公司 | 唐旭华 | 鹤市监处〔2022〕145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88 | 江门市泊丰建材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市泊丰建材有限公司 | 张运龙 | 鹤市监处〔2022〕146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89 | 江门市一峰建材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市一峰建材有限公司 | 胡天 | 鹤市监处〔2022〕147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90 | 江门市智飞家居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市智飞家居有限公司 | 西有 | 鹤市监处〔2022〕148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91 | 江门市商利建材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市商利建材有限公司 | 李召 | 鹤市监处〔2022〕149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92 | 鹤山市天豪五金日用品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天豪五金日用品有限公司 | 关洪广 | 鹤市监处〔2022〕150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93 | 江门市高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市高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郑建 | 鹤市监处〔2022〕151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94 | 江门市盈明建材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市盈明建材有限公司 | 赵飞豪 | 鹤市监处〔2022〕152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95 | 鹤山市雅瑶镇怡享奶茶店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鹤山市雅瑶镇怡享奶茶店 | 颜军勇 | 鹤市监处〔2022〕153号 | 经查证,2022年3月4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被处罚人自行制作在售的珍珠奶茶进行监督抽检,该珍珠奶茶抽样基数为4杯,抽样数量4杯,加工日期: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22日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出具《检验报告》(№:JQT22FC01446),证实送检的珍珠奶茶检验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g/kg,实测值0.0326,标准指标为不得使用,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3月29日我局向被处罚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告知被处罚人如对上述检验报告的结果有异议,可于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检查当天未发现被处罚人抽检批次的珍珠奶茶。被处罚人制作在售的上述不合格珍珠奶茶共4杯,抽样时用了4杯,当天销售完毕,每杯珍珠奶茶销售价格是6元/杯,货值共计24元,共获违法所得24元,被处罚人制作上述不合格珍珠奶茶原料中有蛋白糖(复配甜味剂),而被处罚人提供原料中的蛋白糖(复配甜味剂)外包装标签显示配料含有糖精钠。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0.8 | 0.0024 | |
96 | 广东安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广东安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李建强 | 鹤市监处〔2022〕154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97 | 江门市振业水产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市振业水产有限公司 | 李庆强 | 鹤市监处〔2022〕155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98 | 鹤山市信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鹤山市信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林永强 | 鹤市监处〔2022〕156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99 | 江门市威多福电器有限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 | 江门市威多福电器有限公司 | 叶汝繁 | 鹤市监处〔2022〕157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且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据此,我局认定被处罚人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 | 0 | 0 | 吊销 |
101 | 鹤山市双合镇善香缘商店(经营者:黄艳兰)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的玩具案 | 鹤山市双合镇善香缘商店 | 黄艳兰 | 鹤市监处〔2022〕159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于2022年3月分别从鹤山市宅梧镇和开平市百汇市场购进“网红机械表”和“风火悠悠王”两款玩具各1件,其中“网红机械表”购进价为55元/件,每件有18个,单价3元,抽奖券110张;“风火悠悠王”购进价为45元/件,每件有30个,单价1.5元,抽奖券100张。被处罚人购进上述两件玩具后以抽奖的形式销售给周边学校、幼儿园的学生。两款玩具抽奖均为0.5元/次,抽奖一次得1张抽奖券。抽奖后根据抽奖券的号码对应领取悠悠球、手表等奖品,没有对应号码的,奖品为小气球,小气球的进货价为0.02元/个,“网红机械表”中奖几率是16.4%,“风火悠悠王”中奖几率是30%。截至我局检查当天,被处罚人共售出“网红机械表”玩具17个,抽奖券81张;售出“风火悠悠王”玩具27个,抽奖券85张,还送出小气球122个。被处罚人还剩下“网红机械表”玩具1个及抽奖券29张,“风火悠悠王”玩具3个及抽奖券15张未来得及销售被我局于检查当天依法查获。被处罚人无法提供以上两款玩具的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的复印件。综上所述,被处罚人销售上述玩具货值为105元,因被处罚人的利润为-11.88元,故此无违法所得。 |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0.0315 | 0 | |
102 | 广东宝誉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案 | 广东宝誉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区永华 | 鹤市监处〔2022〕160号 | 经查证,被处罚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19年、2020年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2020年7月6日、2021年7月9日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符合情节严重的情形。 | 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 0.5 | 0 | |
103 | 鹤山市共和镇惠美佳超市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鹤山市共和镇惠美佳超市 | 李振兴 | 鹤市监处〔2022〕161号 | 被处罚人于 2022年 3月30日在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销售2种共3件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合计共24元,具体情况如下:1、乖媳妇牌 红椒凤爪(辐照食品) 2包,外包装标示保质期9个月,净含量:158克,标示的生产日期:2021/01/15,零售价为9.0元/包;2、乖媳妇牌 山椒凤爪(辐照食品) 1包,外包装标示保质期9个月,净含量:120克,标示的生产日期:2021/05/20,零售价为6.0元/包。本案认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金额为24元,无证据证明有违法所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0.5 | 0 | |
104 | 鹤山市共和镇人人购物百货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鹤山市共和镇人人购物百货商店 | 邱德强 | 鹤市监处〔2022〕162号 | 被处罚人于 2022年 3月31 日在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销售1种共3件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合计共10.5元,具体情况如下:金磨坊?手撕素肉片 3包,外包装标示保质期9个月,净含量:70克,标示的生产日期:2021/06/08,零售价为3.5元/包。本案认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总货值金额为10.5元,无证据证明有违法所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0.5 | 0 | |
105 | 鹤山市俊兴鞋服皮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 鹤山市俊兴鞋服皮具有限公司 | 冯荣昌 | 鹤市监处〔2022〕163号 | 经查证:2021年11月27日,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工作人员现场对被处罚人生产的男装休闲鞋(规格型号:245号,生产日期:2021年11月20日)随机抽取3双(2双检验,1双备样,均被检验机构带走)进行抽样,经广东省江门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被抽查的产品不符合QB/T2955-2017《休闲鞋》的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不符合项目为游离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含量(内垫)。我局执法人员2022年1月13日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E202112234852)送达给被处罚人。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复检要求。被处罚人共生产涉案男装休闲鞋30双,除去3双用于抽检外(未收取抽样产品费用),被处罚人已经于2021年12月8日将剩下的27双全部销售给广州的邹姓客户,销售价格为120元/双,销售额共3240元,该批产品全部货值共计3600元。销售出去的男装休闲皮鞋产品每双原材料成本是110元,共计原材料成本2970元,扣除原材料成本,获违法所得270元。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 0.47 | 0.027 | |
106 | 鹤山市龙口镇四堡横水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鹤山市龙口镇四堡横水商店 | 曾丽芬 | 鹤市监处〔2022〕164号 | 当事人从沙坪旺威商店以0.35元/包的单价购进涉案的德建素羊排10包,以0.37元/包的单价购进涉案的佳龙香辣素鱼仔(调味面制品)30包,并于2022年4月12日以0.5元/包的价格分别销售了3包已超过保质期的涉案德建素羊排(生产日期:20210901,保质期:150天)和2包已超过保质期的涉案佳龙香辣素鱼仔(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2021/03/30,保质期:180天),共获利0.71元。当事人从沙坪华兴副食购物部以2.5元/包的单价购进涉案的丰岳米砂粥6包,从沙坪悦和商店以0.3元/包的单价购进涉案的雀巢脆脆鲨50包。截至2022年4月20日,尚有3包德建素羊排(生产日期:20210901,保质期:150天)、15包佳龙香辣素鱼仔(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2021/03/30,保质期:180天)、5包丰岳米砂粥(生产日期:2021.01.16,保质期:6个月,标示销售价格为3元/包)及35包雀巢脆脆鲨(生产日期:20201005,保质期:11个月,销售价格是0.5元/包)放置于货架上待售,上述待售的涉案食品在案发日均已超过保质期。因此,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为44元,违法所得为0.71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0.5 | 0.000071 | |
107 | 鹤山市桃源镇鼎诚餐厅涉嫌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 | 鹤山市桃源镇鼎诚餐厅 | 米绍海 | 鹤市监处〔2022〕165号 | 当事人因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于2022年1月20日被我局当场发出《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鹤市监责改〔2022〕0120号)》,责令当事人人立即予以改正,当事人经我局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1 | 0 | |
108 | 鹤山市共和镇军仔摩托车维修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 鹤山市共和镇军仔摩托车维修店 | 陈玉军 | 鹤市监处〔2022〕166号 | 被处罚人于8月20日从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官方APP哈啰商家下单,购进该棒途E13智能电动车-智享版(颜色:雪珠白)1辆,进货价格为2246元。至2021年12月16日,尚未售出。该涉案电动自行车销售价格为2346元,因此涉案货值金额为2346元,被处罚人获违法所得为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0.2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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