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鹤山市沙坪某豆制品加工坊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豆制品案
2023年3月29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鹤山市沙坪某豆制品加工坊未取得有效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豆制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磨浆机1台、搅拌机1台、蒸汽炉1台、不锈钢锅1台,生产原材料黄豆100斤、食用调和油50斤、消泡济2箱、石膏2包,成品豆腐串200串,豆泡65斤,面筋15斤,并处罚没款58367.5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有效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擅自在鹤山市沙坪鹤山工业城29号三楼的经营场所开设豆制品小作坊,利用磨浆机、搅拌机、蒸汽炉、不锈钢锅等生产设备,按照传统工艺生产加工豆制品。当事人购进黄豆、食用调和油、消泡剂和石膏共4种原料生产并销售豆腐串、面筋、豆泡、豆皮、烟干等豆制品。本案涉案货值金额合计共10883.05元,违法所得3367.5元。当事人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豆制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广东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案
2022年3月24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广东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PVC-U阻燃绝缘电工套管51604米并处以罚款85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生产的PVC-U阻燃绝缘电工套管(规格型号:GY?405-φ20,冷弯型,阻燃,生产日期:2022年8月15日,执行标准:JG/T 3050-1998)经抽样检验,冲击性能项目不符合JG/T 3050-1998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的PVC-U阻燃绝缘电工套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的有关规定,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江门市某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案
2022年3月24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广江门市某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12顶不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并处以罚款1008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生产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经抽样检验,吸收碰撞能量性能(高温)项目不符合GB 811-2010《摩托车乘员头盔》要求,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该批次24顶摩托车乘员头盔,货值共计504元。当事人生产的不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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