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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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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本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一巷2号,联系电话:8812163;传真:8812160。

    一、工作概况

    (一)加强领导,初步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调整和充实了信息公开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有效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进电子政务。2011年,开设了“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并通过鹤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开通网站链接。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培训教育等信息及时在我局网站上公开发布,方便公众知晓和查阅。

    (三)加强宣传,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工作。及时传达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市政府2011年印发的《鹤山市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条例规定。

    (四)是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关系,进一步落实审批制度,做好专人审查工作,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条。其中机构设置类6条,工作动态类20条,工作文件类16条,政策法规类34条,办事指南类9条,培训教育类8条,卫生安全知识类22条,其他类59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还通过发放便民手册,在机关办公地点设立公示栏等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申诉案。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1年,我局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开设了我局政务网站,利用网站平台、公示栏、宣传栏、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信息,加强对外宣传,加强信息公开透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内容的全面性,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信息内容,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结合《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的实施做好各类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和细化涉及药品生产经营资质、餐饮服务经营资质、假劣食品药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2、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缩短信息发布时间,使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等力度,不断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