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食品药品监管局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的一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完善机构,建章立制,依法公开政务内容,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制定了《鹤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不断加强单位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策法规、政务动态、办事指南、培训教育等信息及时在我局网站上公开发布,方便公众知晓和查阅。
(三)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并强化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方面,积极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每月按时将最新工作动态信息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和本局网站进行发布。同时结合我局实际,根据机构改革后新增的职能增加完善了各项行政许可业务办事指南,及时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二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重点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开辟了“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定时公布食品药品监管质量信息、信用信息、查处信息等情况,提高群众对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情况的知晓度和参与率。截至2014年底,我局共公开信息6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1条,组织机构信息4条,部门文件12条,工作动态27条,行政执法3条,办事指南10条,部门预决算4条。今年我局收到1条公民关于申请公开某腐竹生产企业生产许可情况的信息,经保密审查,该申请属于我局信息公开范围,我局依法、及时进行了回复,根据申请人要求书面告知了相关信息。没有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不足,应在今后的工作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2015年,市委、市政府对我局的主要考核目标任务是“完善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制度,食品药品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开。”我局将紧密结合考核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起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重点信息公开,将食品药品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更方便查询,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主要考核目标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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