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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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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制度(试行)》以及《鹤山市市场监管系统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试行)》等规定,特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一年来,本局通过鹤山信息网等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30条,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其中组织机构信息2条,部门文件信息51条,行政执法信息8条,工作动态信息112条,部门预决算信息5条,重点领域信息152条。2020年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局的主要做法有:

  (一)严格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保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指定专人负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对每条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单位领导审批后才对外发布,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多渠道做好政府网站更新工作。定期对鹤山信息网中涉及市场监管局以及重点领域的栏目进行更新,保证上网信息的质量,并不定期组织专人对网页内容进行自查自纠,防止出现错别字等情况。

  (三)多措并举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宣传工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创文入户调查等活动,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我局执法人员主动下沉到基层一线,大力宣传江门市局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13条措施、江门市支持餐饮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市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方针,了解企业和经营户的需求,在行政审批、标准与编码服务、特种设备监管、餐饮业防控等方面为经营户纾难解困,确保“六保”、“六稳”,进一步营造共享、共治的市场监管工作格局。

  (四)完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我局考虑到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项目多、与信息网、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政务服务网多有重复内容,经与我市政数局商讨,为减少重复工作、切合实际,我局将基层政务公开分为三个栏目,分别是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三个栏目均外链到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一方面通过大数据公开相关信息,另一方面有效减轻基层的负担。局办公室加强对各所、股的业务指导,确保依法依规公开内容,让群众容易看到、方便获取、积极参与。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网(/gzjg/sfbm/hsscjdj/)查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98号,

  邮编:529700,电话:0750—8810318,传真:0750—881031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24

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13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8885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如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量还有待提升,公开的渠道还不够丰富,基层县级局由于没有两微一端等载体、村级单位由于受场地等限制,一些事项内容很难在村一级展开公示、宣传。在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统一认识,严格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以解决:一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以落实鹤山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事项为重点,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全社会广泛关注的信息;二是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参加上级和本级的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得人员的能力与新环境、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通过鹤山信息网中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公开信息152条,其中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17条,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信息25条,知识产权信息10条。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