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群众:
经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广东省鹤山市公证处自2月17日起恢复预约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预约方式
公证处办证大厅现场业务的办理方式为只接受预约办事,暂不办理现场取号,以避免人员聚集到大厅造成交叉感染。
方式一:电话预约,请致电公证处办公电话(0750-8885975)预约咨询和办证的时间。
方式二:电子邮件预约,请发送电子邮件到我处的电子邮箱(hsgongzhengchu@sina.com)预约咨询和办证的时间;市民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姓名、需要咨询或申办的公证事项、联系电话等。具体咨询和办证时间以我处答复为准。
因个人原因逾期没有办理的,该次预约失效。
二、办理业务必须遵守的事项
(一)已预约但未轮到的市民请在公证处外面等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到公证处办证大厅办理业务的,请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离开大厅时,请将用过的纸巾随手带出大厅,并丢弃至垃圾桶内。
(三)对于没有预约、不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不允许进入公证处办证大厅办理业务。
三、若有新的调整变化,将另行通告。
广东省鹤山市公证处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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