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处、所: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吴敏健同志任鹤山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李雪芳同志鹤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一级科员;
免去叶均恒同志鹤山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
鹤山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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