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开招聘鹤山市合同制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考试面试已结束。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对象根据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现将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
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上午。
(二)报到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上午8:00。
(三)报到地点:鹤山市人民医院(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9号)门诊四楼健康管理中心。
三、体检标准
本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入围体检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期大一寸彩照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二)入围体检考生应保持日常生活规律,体检前三天勿进食过于油腻、高蛋白食物,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晨起禁水,保持空腹8小时。
(三)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四)体检需要检测矫正视力,如果考生有视力问题,请务必自行佩戴合适的眼镜(隐形眼镜除外)。佩带隐形眼镜的考生在眼科检查前应告知体检医生,并摘掉隐形眼镜,再进行视力检查,如故意隐瞒的,按违规处理。义眼者应向体检医生讲明。
(五)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检查项目应在当天完成。如这4个项目的检查结果不符合体检通用标准,考生对这4个项目检查结果有疑问的,须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内完成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这4个项目的复检。
除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外,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鹤山市司法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为保证有关检测项目顺利进行,女生请不要穿连衣裙,最好选择穿棉质上衣,但不要有金属纽扣和装饰物。
(七)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八)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鹤山市司法局提出。
鹤山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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