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为严控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2年7月11日起,鹤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鹤山市公证处、鹤山市司法普法中心、鹤山市社区矫正中心暂停现场办理服务事项,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及市场主体,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相关事项办理:
一、自7月11日起,鹤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鹤山市公证处、鹤山市司法普法中心、鹤山市社区矫正中心办事大厅以“非接触式”方式提供服务,接受线上“非接触式”途径办理业务,暂停远程会见服务。鹤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事群众可拨打0750-8800148、123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电话、登录广东法律服务(gd.12348.gov.cn)或使用粤省事等在线办理事项;鹤山市公证处办事群众可拨打0750-8885975、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或使用“粤省事”小程序、“广东省鹤山市公证处”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公证业务;鹤山市司法普法中心办事群众可拨打0750-8882151;社区矫正对象如需办理入矫、解矫的,可先拨打0750-8801006,通过视频、电话方式办理或确认,待社会面疫情好转后再补书面签名材料。
二、如遇紧急情况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可致电鹤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0750-880148、鹤山市公证处0750-8885975、鹤山市社区矫正中心0750-8801006进行预约服务,根据工作人员通知和指引进行办理。
三、因办理紧急业务需要进入鹤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鹤山市公证处、鹤山市司法普法中心、鹤山市社区矫正中心办事大厅的,须配合测温、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粤康码、行程卡,进场后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体温异常、粤康码非绿码的人员谢绝入内。
因疫情防控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恢复现场办理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法治鹤山”、“广东省鹤山市公证处”微信公众号。
鹤山市司法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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