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我局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江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起草了《鹤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按照规定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将相关意见以信件、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给我局。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华路117号鹤山市司法局;
邮箱地址:hssgzlssws@126.com;
联系人:吴培健 联系电话:0750—8891894。
鹤山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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