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鹤山市公证处合同制翻译人员招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程序,拟聘用刘嘉颖同志为广东省鹤山市公证处合同制翻译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主管单位鹤山市司法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鹤山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750-8883286,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华路117号,邮政编码:529700。
鹤山市司法局
2023年6月25日
广东省鹤山市公证处合同制翻译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报考职位 |
姓名 |
公证处合同制翻译人员 |
刘嘉颖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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