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五届鹤山市道德模范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局第五届鹤山市道德模范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至6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鹤山市司法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鹤山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750-8883286,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新华路117号,邮政编码:529700。
鹤山市司法局
鹤山市司法局第五届鹤山市道德模范拟推荐人选名单
姓名 |
职务 |
王秋 |
鹤山市司法局共和司法所 所长、三级主任科员 |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