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9日鹤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鹤山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2月18日五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所持有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证》将依法自动注销,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冯惠芳、冯晓敏、冯志芬、关碧君、何佩丽、胡月英、蓝怡芬、李嫦英、李杰康、李琳、刘满银、陆敏华、吕亮媚、吕亮贞、任钧毅、盛丽辉、吴忠谋、源景东、钟玉峰、陈翼煜、邓达胜、丁振潇、杜远珍、冯春华、冯家荣、冯世杰、冯振明、何伟康、胡钊、黄炽强、黄国伟、黄景林、黄立金、赖金财、劳敬文、劳敏华、劳青敏、李广泉、李啟华、李日华、李伟业、李沃华、李艳玲、李艺文、李智礼、梁建原、梁捷、梁景照、林倩仪、林小晴、刘洁仪、刘月卿、伦树源、吕超雄、吕慧珍、麦敏婵、麦威良、潘锐裕、区泽华、谭根权、温庆君、温锡华、温远飞、文建成、杨翠婷、杨健雄、易海球、殷伟忠、源宝嫦、赵云昶、钟献威、朱伟筠、冯建明、冯振锋、冯卓庆、郭密、黄诚、黄玲、黄玲玲、黄伟胜、黄英华、黄志亮、李冠锋、李志明、梁惠珍、吕月明、任惠坚、任永欢、谭志锋、王荣、温活坤、薛女开、杨务银、叶健强、易兆禧、黎芳琴、冯楚媚、阮继亮。
特此公告。
鹤山市人民法院 鹤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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