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33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目录。
一、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鹤山市司法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鹤山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局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局门户网站互动:/gzjg/sfbm/hsssfj/
电话:0750-8883286
鹤山市司法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股室 |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三级栏目 | |||
1 | 信息公开平台(鹤山市司法局) | 公开指南 | 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 办公室 | |
2 | 公开报告 | 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办公室 | ||
3 | 依申请公开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 | 办公室 | ||
4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负责人姓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等信息 | 政工办 | |
5 | 领导分工 |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 政工办 | ||
6 | 部门文件 | 局招考(聘)通知、考试信息、录用公告、人事任免、本局制定的应当予以公开的有关文件等 | 政工办及相关业务股室 | ||
7 | 行政执法 | 对本级相关行政执法事项的管理。本机关行政职能相关业务的权责清单等 | 行政执法监督股及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 ||
8 | 工作动态 | 本机关重大会议、领导活动、开展日常工作等工作动态 | 办公室及相关业务股室 | ||
9 | 部门预决算 | 部门决算 | 机关及下属单位年度部门决算 | 办公室 | |
10 | “三公”经费 | 机关及下属单位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 | 办公室 | ||
11 | 部门预算 | 机关及下属单位年度部门预算 | 办公室 | ||
12 | 政策解读 | 解读文件名称、解读内容、解读机构、解读时间、回应关切等 | 相关业务股室 | ||
13 | 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指南、受案范围、工作流程等 | 行政复议应诉股 | ||
14 | 政务服务 | 政务公开 | 各类政务信息、政务清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及办事指南 | 相关业务股室 | |
15 | 其他 | 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 办公室及相关业务股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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