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鹤山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依法履职,奋勇争先,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近日,鹤山市司法局址山司法所所长王秋同志被广东省司法厅记功表彰,荣获个人二等功。
王秋同志个人事迹
王秋同志担任司法所所长9年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群众标准,勤于学习法律政策,善于谋划工作思路,努力寻求突破,在工作中形成了鲜明的个人特色以及独到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在辖区的矛盾化解、社矫安帮、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成效显著,出色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强化思想建设,牢固树立服务为民的宗旨
始终坚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他关注基层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努力提升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牢记职责使命担当,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作为址山司法所带头人,他牢记职责使命,聚焦重点工作,团结全体干部,服从鹤山市司法局和址山镇人民政府的领导,认真履行新时代司法行政职能,使队伍整体工作能力、业务素质不断增强,镇里的乡亲邻里关系更融洽了,民间纠纷也减少了,群众的法律素质也进一步提高了。
(一)坚持重感情、暖人心理念,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王秋在多年的实践中学习掌握了丰富的法律知识,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工作方式、方法得当,处理问题积极稳妥,对当事人体贴关心,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赞誉。通过指导在基层农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协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巧用“法、理、情”把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在人民调解方面创新出“址山特色”,将大部分投诉和信访以调解的方式化解处理,大大降低了信访投诉案件数量。近五年来,王秋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案件256宗,涉及金额2352万元,成功率达100%,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例如:2019年,址山镇云新村委会红星村的两户村民就房屋之间修建排水沟事宜发生纷争,王秋立即行动,摸清双方纠纷争议焦点,深入村居对争议现场进行勘验,在双方当事人共同见证下使用正规卷尺进行细心测量和多角度拍照,认真调查并细致绘制现场测量图,本着邻里乡亲应和睦相处的原则进行调解,积极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进行思想疏导,以实际行动赢得村民的信任,最终圆满化解了纠纷。
(二)坚持依法管矫、宽严相济,强化重点人员管理。通过严抓隐患排查、严明法规纪律、落实监管责任、科学研判风险,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的日常管理。认真落实社区矫正“驻在式补短板”专项督查工作、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环境”百日攻坚活动、加强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庆祝活动及岁末年初安保维稳专项工作,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悔改心、责任心、感恩心、敬畏心”。近五年来,址山镇累计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105名、刑满释放人员193名,并在他的管理、教育、感化和人文关怀下,址山镇未发生一起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以及重大恶性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三)坚持普法教育沉下来,提升群众法治理念。在普法工作中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努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七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他结合时政热点,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址山法治文化公园、邮政广场、集市等群众密集的地方广泛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浓厚广大群众学法氛围;另一方面,着力做好对青少年、机关干部、外来务工人员、乡镇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人群的学习特点提供个性化、适龄化、定制化的宣传内容,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夏令营、知识竞赛、宣誓仪式、法治晚会等形式不一的宣传活动,宣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抓好镇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考试的落实,确保全体干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法考试工作,做到每年参考率和及格率都是100%。近五年来,开展各类人群法治宣传活动25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0万人次。
(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他竭力做好日常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服务,提供法律援助、公证业务、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业务需求指引,积极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善于疏导群众激进情绪,正确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2019年接待各类法律咨询的群众151人,解答满意度达100%。同时,他积极在当地推行法律顾问机制,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讲师团到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推进民主法治村工作进程,还通过完善相关配套管理体制,对全镇法律顾问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提升法律顾问业务工作水平。近五年来,组织全镇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共提供法律服务共2863次,服务对象约15000多人次。
(五)坚持司法服务民营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王秋同志通过了解辖区民营企业家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需求,对我镇民营企业实行“订单式”法律服务,搭起服务民营企业“连心桥”,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大力开展民营企业专项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以安全生产法、知识产权法、宪法为主题的“送法进企业”讲座。二是组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队。由法律顾问和司法所法律服务人员组建法律服务团队,通过走访、座谈、法治宣讲咨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促进和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三是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成立鹤山市首个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为民营企业调解开设绿色通道,就拖欠工资纠纷、工程款纠纷、工伤赔偿纠纷等劳动纠纷进行优先处理和介入,实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早处置。例如,2019年王秋同志通过三天连续调解工作,为某木业公司43名工人解决了50万元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问题,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六)积极参与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出击维护稳定。随着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涉外嫁女及其子女等征地补偿款分配、农村集体分红等纠纷大幅增加。为完善处理分红纠纷,他坚持以调解为前置工作,辅之以法律解读,通过平等、理性的沟通来解决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9年成功调处了5件分红纠纷、协助政府作出了6件行政处理决定。例如:他成功调解本镇一件涉及外嫁女分田纠纷,把耗时近一年的法律程序压缩为七天的调解过程,大大节省了群众时间,也为群众提供了握手言和的平台。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王秋同志能够时刻以党员骨干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拥有较强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以俭为荣,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定和上级组织部门的纪律要求,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发挥头雁作用,坚持以上率下,带领全所同志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全所同志无一人违纪违规。
四、注重日常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他热爱基层司法行政事业,注重学习,善于总结工作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沉下身子为群众服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称赞和好评。同时,能在工作和生活中持续保持不骄不躁、艰苦奋斗、谦虚谨慎、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尊重领导、关心下属,得到了领导、同事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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