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年事已高的退役军人冒着大雨来到市司法局求助。市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这名退役军人,并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
经了解,68岁的易伯是一名退役军人,平时在工厂打工帮补家庭日常开支。去年,他在上班期间遭受同一车间的工人故意伤害致二级重伤,对方至今仍拖欠其后续医疗费两万元,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受伤后的易伯长时间接受治疗,失去收入来源,高额的医疗费更是让他雪上加霜。无奈之下,他来到法律援助处,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在了解易伯的情况后,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开通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按照《鹤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九项便民措施》及《鹤山市法援处关于对部分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审查的制度》相关文件精神,马上安排法援律师为易伯提供法律援助。法援律师结合易伯手上的资料,协助其草拟民事起诉状,并详细指导其搜集案件的相关证据。目前,法援处工作人员密切跟进案件情况。
“兵者,国之重器。”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我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老兵调解室作用,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通过不断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保障体系,让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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