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再难断的家务事,只要群众有需求,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调解机构就有回应。近日,址山司法所与江门电视台合力化解了一起关于赡养父母的家庭纠纷案件,妥善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
奔赴现场,了解事情原委。5月20日上午,址山司法所收到信息称该镇某村村民家因家务事要上电视台了。接报后,址山司法所所长王秋立即赶赴现场,了解事情来龙去脉。据悉,年过八旬的麦某夫妻是该镇某村村民,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麦某超与父母同在村中居住,小儿子麦某华在沙坪生活,小儿子每个月会向父母支付一定的生活费。小儿子认为大哥两夫妻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把此事爆料到江门电视台《社区发言人》。
促膝长谈,寻找调解突破口。在知道事情真相后,为了尽快找到解决事情的突破口,司法所与社区发言人分别与老人麦某夫妻、二儿子夫妻、大儿子夫妻进行谈话,了解各方需求,争取实现逐个击破。
老人麦某夫妻:“每个月生活费有三几百就可以,两个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赚多就给多,赚少就给少。”
小儿子夫妻:“我每个月都支付赡养费给爸妈,大哥跟爸妈住在村里,应该也承担起赡养爸妈的责任。现在爸妈居住的房屋已经很破旧,我愿意贷款重建这间屋,但是要写我的名字。”
大儿子夫妻:“爸妈当初没有帮忙照顾我的孩子,却帮忙照顾了弟弟的小孩,这是偏心。我们现在没有能力出钱重建爸妈居住的房屋,但我认为爸妈的房屋我也有一份,就算重建也要写两兄弟的名字。”
巧用法理,化干戈达成共识。当调解陷入僵局,王秋所长说:“赡养老人不论于情还是于法,都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子女不能以父母有没有帮忙带孙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两兄弟应该互相扶持、和睦相处,共同赡养父母。至于房屋要不要重建、写谁的名字这个问题,两个老人家还在世,房屋如何处理应该尊重他们的意见,不能强迫他们立刻做出决定。”经过耐心的解释,两兄弟重归于好,在司法所和社区发言人的见证下,签订了赡养协议。
自古以来,尊老爱幼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希望通过这一案例,教育和帮助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真正理解“孝顺”的真实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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