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应诉能力,促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11月23日下午,市委政法委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在鹤山市委党校礼堂联合举办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和社会治理能力专题培训。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各单位、各镇(街)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人和执法骨干,以及公职律师等180余人参加。
江海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奇同志立足当前行政执法工作总体形势,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分析部分行政诉讼案件凸显出来的行政执法过程中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及执法程序问题;重点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旧条文对照,新修订行政处罚内容、行政诉讼法等相关内容。互动交流环节,周奇同志对参训人员现场提出的疑问进行详细解答,整个培训学习氛围浓厚。
随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源景方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进行部署,要求各单位、各镇(街)结合自身职责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规范实施行政处罚。
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契合基层执法实际,针对性、实用性很强,对今后执法办案理清工作思路、研究办案技巧、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要时刻保持思想觉悟,认清形势,把握机遇,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树立法治思维,坚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夯实行政执法法治基础,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将法律法规准确运用于工作实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鹤山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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