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鹤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庭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复议槌声和主持人洪亮的开庭宣布,鹤山市行政复议庭审第一槌正式敲响!2021年12月14日上午,鹤山市司法局作为鹤山市行政复议机构,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某教育咨询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案件,这是鹤山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首次公开庭审。
本次庭审由鹤山市复议机构主要负责人冯杰晖担任主持人,源景方、李炎江担任审理员。庭审包括调查、辩论、调解三个环节。庭审中,审理庭充分听取申请人的诉求,就案件关键事实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总结归纳本案争议焦点,让双方充分陈述各自意见。庭审经过近2个小时顺利结束,掀开了鹤山市行政复议工作新的一页。
2021年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之年,自6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以外,我市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鹤山市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鹤山市司法局作为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政府部门不再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鹤山市司法局对鹤山市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解决了人民群众 “找不到”、“找不准”行政复议机关、复议机关之间相互推诿、不同的复议机关案件裁判尺度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等问题。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以来,我市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抢抓改革机遇,着力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机构、编制、人员、场所等问题,创新推行复议人员“1+1+1”模式,即一位专职办案人员配备1名法律助理和1名书记员;高标准建设行政复议中心及庭审室,配备智能化、信息化设备;加强行政复议队伍业务能力,坚持以赛代练,以案促学,提升办案水平;落实复议便民惠民,在我市全部镇街均设立了行政复议咨询点及受理点,把行政复议受理工作延伸到基层,群众在任一受理点均可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不用再“来回跑”、“多次跑”。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打造“阳光复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面助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和基层行政执法的群众满意度,全力助推法治鹤山建设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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