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鹤山市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机制,近日,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签署了《鹤山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和《鹤山市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工作机制》),打造“统筹+立制+联动”监督新模式,为共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牢制度基础,构建了新时代依法行政监督新格局。
《联动机制》《工作机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工作部署、培训、指导、监督等配套制度,在不干预行政机关正常履职的前提下,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的衔接,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审查评查等方式,全面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职责行为监督。
锚定方向,激活监督功能,推动衔接联动务实有序。探索建立“统筹+立制+联动”监督衔接工作模式,由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坚持各司其职、公正文明、互相协作的原则,发挥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各自优势,依法对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规范监督,通过评查整改意见书、检察建议书、行政复议建议书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对行政机关予以纠错指导,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政府行政监督的有效衔接。
明晰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推动监督履职精准有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定期相互通报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相互抄送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并积极推动建设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信息衔接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数据共享。
融合交流,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制度执行坚强有力。共同制定年度计划,有重点开展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突出法律政策咨询、复杂案件研究、重点问题研讨等方面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提高监督能力。定期开展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相衔接的理论调研和经验交流座谈会议,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022年,市司法局将围绕两大机制,结合行政执法“两平台”、江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与“综治网格平台”融合衔接工作,构建“网格员吹哨+执法员办案+执法监督员监督+司法行政监督+检察监督”多位一体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提供“鹤山经验”。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