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合镇文体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解除李玉环同志聘用关系的请示》收悉,经查核,李玉环1973年5月29日出生,1999年3月1日参加工作,2000年3月1日进入我镇文体服务中心,聘普工。2009年12月1日李玉环以“工作压力造成心理障碍症,要求休息治疗”原因申请休假,其后多次提交请假单申请办理休假,但自2010年12月18日之后,再无办理休假手续,且不再上班。期间镇组织人事部门多次试图联系李玉环无果,为此联系其亲属,望其代为催促李玉环回单位,无果,2015年3月2日镇组织人事部门发挂号信催促李玉环回单位,无果。2015年3月18日镇组织人事干部联同李玉环户籍所在居委工作人员前往李玉环住处家访,未找到李玉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第十五条,李玉环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经我镇班子研究决定,同意解除李玉环同志的聘用关系,自2015年3月20日起执行。
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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