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资金支持解决补充耕地项目
遗留问题的请示
鹤山市人民政府:
为实现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按照市政府的统筹部署,我镇于2009年开展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到目前为止共有17个补充耕地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2011年,因政策性原因,我镇在建的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均已停工,其中有3个项目未能通过验收,导致我镇尚欠权利人工程款3884166元。对上述3个补充耕地项目的遗留问题,我镇积极面对,引导权利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我镇财政资金困难,为妥善解决补充耕地项目的遗留问题,恳请市政府给予我镇一定的财政资金帮扶。
妥否?请予以审核批复。
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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