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消安委责任成员单位:
《双合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鹤山市双合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
双合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统一部署,在市消防大队的指导下,结合我镇的工作实际,决定从2016年3月至10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重点地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其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镇辖区内消防安全稳定为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联合整治、分类处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依法督促”的办法,依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集中消除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平安双合”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双合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消防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成员负责对辖区内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负责整治期间有关资料收集、情况汇总、信息上报及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整治,实现以下目标:
(一)消防安全组织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晰;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彻底,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三)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
(四)市政消火栓建设达标率达100%;
(五)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安全自抓、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消防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实现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以及特殊工种、重点单位从业人员接受岗前培训率10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务工人员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率达到100%,人员密集场所全部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
(六)社区和农村落实消防工作“五个基本”(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教育);
(七)今年不发生有死亡事故火灾事故。
四、时间安排
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
五、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按照动员部署、集中治理、检查总结、督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6年3月1日~3月20日)。
1.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部署镇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深入剖析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责任部门和措施。
2.要专题部署,传达贯彻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制订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镇要与各村(居)委会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采取集体负总责、个人分片包干的方式,确保村(居)委会均有领导干部负责督促指导整治工作。
3.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内刊、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整治的要求、标准、措施,设立隐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二)集中治理(2016年3月21日~9月30日)。
1.要结合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对辖区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造册登记,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现状。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精神,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小”场所为重点,指导帮助社会单位,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
2.落实专项经费,编制并组织实施消防规划。要按照“市政供水管网建到什么地方,市政消火栓就建在什么地方”的原则,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彻底解决“远水救不了近火”的问题。
3.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志愿(义务)消防队或落实专门消防保安员,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推动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和社会单位员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使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懂逃生自救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三懂三会”要求。
4.根据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检查总结(2015年10月1日~10月15日)。
1.镇消安委督导小组将对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各片区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消除死角和盲区,对基层无法解决的隐患,报市政府协助解决。
2.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及原因,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尚未完成整治的内容,要逐项认真剖析,提出具体对策,确保安全。
(四)督查验收(2015年10月16日~10月30日)。
由镇消安委督导小组对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查漏补缺,清除工作死角,确保达到目标要求;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履行职责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0月下旬,向市政府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
对重点地区开展重点整治,是充分发挥政府在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火灾隐患整治活动取得成效的必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消防工作、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因此,要从构建和谐平安双合,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重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重点,以整改火灾隐患为目标,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消防法律法规,此次整治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整治工作责任制。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村(居)委会两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承担整治工作责任。镇主要领导为整治责任人,负责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排查督改,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火灾防范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跟踪落实。凡在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实施问责。
2.严格履行对火灾隐患的监督执法责任。安监、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和投入使用的,要依法予以查封、取缔。
3.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从构建管理体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推进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工作,推动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等方面,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要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要充分利用内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充分利用“清剿火患”战役建立的宣传平台,大力宣传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典型的治理案例、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解决和治理成果,适时曝光一些存在违法行为又拒不整改的单位,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发动基层组织和广大干部,广泛发动社会各单位畅通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提高社会各单位从业人员自防自救能力;深化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把防火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社会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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