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春防工作,确保全镇春季动物防疫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一)工作目标:扎实做好春防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要求: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督促养殖场户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新城疫、牛结节炎等防控工作。
二、强制免疫病种和免疫动物种类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我镇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鸽子等,进行H5亚型和 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二)口蹄疫:对我镇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所有牛、羊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三)小反刍兽疫:对我镇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三、工作安排
规模养殖场实行按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季集中免疫、每月第一周集中补免的免疫模式。
(一)集中免疫
1.宣传发动准备阶段(3月1日—3月7日):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春防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做好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我镇畜禽养殖状况。落实专项防疫经费,备足免疫所需的疫苗、药品、器械等物资。组建防疫队伍,部署免疫任务。
2.集中免疫实施阶段(3月8日—4月15日):重点做到:一是监督指导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制定的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二是集中利用30天左右时间,重点做好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免疫;三是督促规模场完善养殖档案,做好散养户免疫档案的建立和填写等工作。
3.二免、自查补免阶段(4月16日—5月15日):对我镇重点村庄的畜禽进行二免,同时进行自查,发现漏免、免疫不合格的和新生畜禽及时进行补免,并做好报表资料的整理。
(二)监督执法
在开展春防工作的同时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有效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
1.严把产地检疫关。切实做到对出栏动物到场到户或定点实施产地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监督力度,对无免疫档案、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2.严把病死和死因不明动物无害化处理关。对病死和死因不明动物的处置工作,严格实行“五不准一处理”的制度,严厉查处屠宰、贩卖、加工、经营、运输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巡查督导
在整个春防期间,我镇组成督导小组开展经常性巡查督查工作,指导养殖场户做好免疫注射和免疫记录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春防任务。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春防工作方案。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双合镇春防工作方案。
(二)推进“先打后补”。按照广东省、江门市的工作部署推进“先打后补”工作,全镇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实施“先打后补”,推行强免疫苗补助“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进一步落实畜禽养殖场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三)做好疫苗组织供应和发放管理工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做好禽流感、口蹄疫等疫苗的组织供应、储备和管理。
(四)组织免疫技术培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要组织本中心业务工作人员及村级防疫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
(五)落实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组织村级防疫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防疫人员要整村逐户推进强制免疫注射,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角”。免疫时应按照要求及时更换注射针头,做好消毒和人员防护。
(六)建立健全免疫档案。春防期间,本镇辖区内饲养畜禽养殖(免疫)档案建设工作。散养户的免疫档案统一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立,规模场的养殖档案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监督指导下做好养殖档案的记录工作。养殖档案(免疫卡)要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尤其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
(七)开展春防督查指导工作。全镇分4个片区,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成督导工作小组,指导、督促春防工作的进展和落实。督查指导工作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春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一些春防行动缓慢、工作措施不力、免疫密度不足、免疫效果不达标的,责成相关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镇组织业农村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成立春防工作小组,负责镇内春防工作的指导、组织、监督等工作。
(二)安排并落实春防经费。我镇安排并落实好防疫物资、疫苗存储、免疫注射人工等各项经费,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提高认识。我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春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动广大群众主动配合春防工作,群防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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