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坚守经济监督根本定位 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鹤山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解读
【图解】鹤山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9月29日在鹤山市第十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鹤山市审计局局长 黄双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鹤山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镇(街)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全力推进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建设,迎难而上,砥砺前行,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经济运行向上向好。2023年中国福彩网地区生产总值502.87亿元,增长6.2%;中国福彩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7亿元,增长5.5%,增幅在江门排第二位,收入规模在江门排第三位。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2023年中国福彩网民生类支出39.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1.3%;2023年市本级预算安排13.38亿元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重点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13个战略领域,全力支持做好重点要素保障工作。
——惠企利民提质增效。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不动摇,拨付技术改造、利用外资奖励、高企认定奖励等企业奖补资金5,951万元,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审计整改质效提升。截至2024年7月底,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11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99个,整改到位率89.19%,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5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的37个问题,已整改31个;要求持续整改的16个问题,已整改10个。尚未完成整改的12个问题均制定了措施和计划,正在有序推进。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统筹盘活、加快拨付使用等方式落实整改金额7.81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8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组织实施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审计。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8.63亿元、总支出57.92亿元,结余结转0.7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9.55亿元、总支出38.56亿元,结余结转0.99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23亿元、总支出0.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保障中国福彩网财政平稳运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管理不规范。中国福彩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年初预算没有细化到项目。个别单位预算收入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未完整反映实际收入。个别单位实际公务用车运行费超预算。
(二)指标执行率较低。4个民生保障项目指标执行率较低,涉及金额720.63万元。
(三)未按要求及时清理暂付款。市财政局未完成清理2018年底暂付款余额。
(四)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市财政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中,资金下达至本级财政与资金分配到实际使用单位的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共有170笔,涉及指标金额1,502.34万元。
(五)国库清算时由商业银行垫付资金。市财政局2023年由代理银行垫付资金垫付30天以上的有24,903笔。
(六)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到位。个别单位在选取债券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时未采用集体决策或竞争性方式。部分专项债券资金以拨代支,虚增支付进度。3个项目的专项债券支出进度低于20%,利息未及时上缴国库。以施工单位名义开设的共管账户存在司法扣划或冻结风险。部分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偏高或处于闲置、低效使用状态。
(七)收支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挤占下属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经费2.26万元。个别单位通过往来款将收到的上级科研合作经费划转至下属企业,并在下属企业列支费用。个别单位没有规范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个别单位未及时支付历年高标农田建设项目款20.23万元。
(八)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价值96.97万元的设备和家具没有登记入账。个别单位购进林(苗)木时直接费用化,没有进行资产核算。5项工程未进行资产确认,涉及金额1,589.69万元。3个单位未及时将50宗不动产登记入账。个别单位固定资产台账中有92项资产找不到实物,个别单位盘亏7件固定资产没有进行责任界定。个别单位对国有资产报废处置不当,将未达使用年限且未出具无法使用证明的资产全部报废拍卖。
(九)部分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不达标。2项道路工程钻芯检测抽样的部分样本未达到设计标准,其中1项道路工程尚未完工验收但部分通车路段已出现下沉、开缝情况。
(十)政府采购或工程发包不规范。3个单位未按规定集中采购,或未经多方比价直接购买服务和商品。个别单位在三方询价前已向提供服务方支付奖补资金11.79万元。2个单位购买评估服务协议的签订时间晚于评估服务成果形成的时间,1个单位集体决议确定补偿金额的时间早于评估报告正式形成的时间。
(十一)内部控制不到位或内审制度不完善。个别单位差旅费发放不合理。个别单位决策流程不规范、人员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未经审批长期租用社会车辆,对租赁车辆日常管理不到位。4个单位未制定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和建立有效的内审工作机制。
二、政策措施落实和重点民生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重点建设项目拆迁补偿、民生兜底保障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镇(街)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鹤山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和质量效益力度不足。《鹤山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未设置质量效益指标,缺少了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占比、有效发明专利数等指标;相关指标欠缺质的有效提升。
2.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奖补资金评审工作不够严格,多计技改奖补金额26.99万元。
3.政策奖补资金发放不及时。县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补资金延迟发放,影响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2021至2022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拆迁补偿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2个项目征地手续不完善,存在未批先征、土地闲置的情况。
2.个别工程实际支出征地补偿款大幅超出预算51.7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预算调整未经市政府审批。
3.超标准、超范围、无依据支付拆迁补偿资金。4个单位通过评估认定的补偿金额远超市指导标准,部分评估单价超10倍以上,涉及金额108.14万元。个别单位部分青苗补偿超过最大种植密度的2.54倍,涉及金额89.72万元。个别单位以国有工业用地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涉及多补17.8万元。个别单位超红线范围征收顶棚等构筑物,涉及金额66.99万元。个别单位在没有完整资料的情况下,以全新购置价补偿6项设备共560.84万元。个别单位按重置价格补偿可搬迁设备、重复补偿绿化树、超标准补偿开塘费,涉及多补金额22.02万元。
4.个别单位未按协议拆除征收土地红线范围内商铺,原业主在同位置非法新建商铺558平方米。
5.个别单位用于征地拆迁的专项债资金结余1,485.16万元,未及时退回项目单位。
6.个别单位将征地工作经费下拨至各村委会列支,其中涉及工作餐费131.81万元,均未按规定由镇征地工作组成员进行签名审核。
(三)2021至2022年度民生兜底保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4个单位春节慰问金发放审核不严谨,履职不到位,致第三方社工机构和福利院、敬老院少发迟发特困人员春节慰问金8.48万元。
2.58名困难群众未能享受政府全额缴费资助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存在漏保脱保、自费参保的情况。
3.宣传动员不到位,困难妇女群众“两癌”筛查率较低。
4.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居家适老化改造部分项目效果未如理想。部分改造设施适用性不强。存在重复安装“平安通”和紧急呼叫器的情况。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进度缓慢。
5.部门信息共享程度不足,以致部分特困人员或家庭未能享受就医诊查费、水费、收视费等减免优惠,部分退出认定人员违规享受优惠措施,部分困难群体人员身份认定不准确。
6.公办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低,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履责监管有待加强,5个镇敬老院暂停营运,跨镇转移养老人员较多。
三、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镇(街)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重大投资政策措施,遵循基本程序,积极推进项目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整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20至2022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可研报告编制依据不充分。4项工程建设规模和可行性偏离实际。
2.勘察设计工作不到位。3项工程产生大量变更。
3.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21个项目存在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虚报工程量、虚高工程造价、竣工图与实际不符等问题,核减工程造价1219.71万元。
4.工程履约监管和责任追究缺失。12个项目监理合同条款不完善,以致工程出现问题而业主单位未能追究责任。职能部门监管力度不足,没有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
5.项目建设统筹不到位,管理不规范。112个项目逾期开工,135个项目逾期竣工,分别占项目总数的26.73%和32.22%。271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和登记入账等相关手续。
6.10个项目未落实工资支付专户管理制度,6个项目存在劳资纠纷情况。
(二)鹤山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专项审计调查。
1.部分投标人涉嫌围标串标。个别项目投标文件异常一致,4家投标单位有308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均与工程预算审核书一致,20项报价同时下浮且一致。
2.7个项目招标文件评分项针对个别企业“量体裁衣”设置评分标准,只有中标单位能够响应该评分项。
3.16个项目投标人故意隐瞒资信业绩或没有提供指定文件,涉嫌陪标行为。
4.3个项目的部分评委未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评分随意性大。
(三)鹤山市2021至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调查。
1.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设计方案不合理。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因勘察不足导致变更率达15%-33%。个别高标准农田项目将原有可满足使用的三面光渠拆除重建。2个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部分单项工程与农田建设需求不符。
2.项目存在“非粮化”“非农化”情况,部分地块种植非粮作物、搭建简易建筑物或处于撂荒状态。
3.部分工程不按图施工、不按实结算,核减工程款92.96万元。
4.农业部门未按要求进行粮食产能水平评价,部分高标准农田未达到设定的亩产目标。
5.项目建后缺乏管护。4个镇部分农渠存在杂草丛生、垃圾堆积和设施损坏情况。
四、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的部署安排,采取积极措施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经济责任审计。
1.部分优抚补助和困难救助不符合规定。认定优抚对象身份不严格,3名事业单位人员违规享受优抚补助。向2名困难人员超标准发放救助金。12名优抚对象就同一救助事项重复领取困难救助金。
2.对失业退役军人就业培训服务不到位。148名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退役军人平均失业时长9.3个月,其中130名没有参加过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3.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信息管理不完善。有24人获取了困难补助或医疗救助却没有建档立卡,“一人一档”存在部分退役军人信息填列不完整情况。
4.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部分镇(街)的退役军人服务站、军人之家等建设装修工程存在材料价格虚高、未据实结算、多计工程款等问题。
(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经济责任审计。
1.社保待遇审核不到位。22人违规领取社保待遇,部分已故人员、服刑人员的养老待遇未及时审核停发,有已就业人员仍领取失业待遇。
2.个人养老保险“休眠账户”清理率较低,仍未制定清理计划或方案。
3.追偿制度执行不到位。12宗有明确追偿对象的工伤先行支付业务共支付196.58万元,仅追回0.27万元。多发失业待遇追偿不及时,从发出追回通知书到作出追回决定的间隔日期在48天至190天,超过规定的15天。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商品及服务采购价格偏高。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以来,市审计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7份,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8起,涉及金额898.25万元,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少发迟发特困人员慰问金、多确认工程造价、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等方面。
六、审计建议
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财政绩效管理。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完善预算编制,科学、合规、完整编制预算,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推进预算绩效深度融合,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二是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新增专项债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落实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责任,清理盘活不相适应、不符合新要求的资金项目,加力保障重点支出和改善民生,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三是深化预算执行。按照年初预算或转移支付资金要求,及时下达指标到具体资金使用单位,提高预算执行率,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效果。四是规范资产管理。加强各类资产的核算入账和登记管理,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全面掌握资产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鼓励各部门、单位捋清闲置资产,让闲置资产动起来、活起来。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调控作用和重大项目引领。一是狠抓政策精准实施。加强政策研究,及时掌握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健全完善减税降费、助企纾困措施,优化调整民生保障政策,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功效。二是狠抓政策协同高效。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协调,优化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力求实现更多的政策组合效应。三是狠抓重点项目谋划。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做强主导产业,加大资金、政策、土地、能源等要素保障,不断夯实工业经济底子。
(三)进一步强化公共投资领域全流程监管。一是加强项目事前绩效控制。科学论证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合理安排投资资金来源,着力解决投资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难点堵点问题。二是适当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着力提高投资效率,确保专项债券资金按实际进度支出,推动工程量、实物量、投资量共同提升,激发更多来源投资。三是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质量。严肃查处虚大工程量、违规招投标、违法转分包等行为,强化监督检查、违规处罚,确保各项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四是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和后续管护。全面落实责任体系,确保项目尽快产生效益,保障管护资金来源,探索管护新模式,总结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过程,为公共投资决策和建设管理提供依据。
(四)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质效。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高度重视审计揭示的问题,严肃处理、彻底整改,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全面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要扛起督促检查整改的政治责任,把整改的要求提准确,把住销号关口。加强审计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组织、政法、财政、国资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
本报告反映的是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镇(街)和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法忠实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为鹤山全面建好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争创全国工业百强县,争当广东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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